時間:2015-01-18 18:22:39
來源:荊楚網 作者:魚予
新華網杭州1月17日電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指出,從今年起,各設區市的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與領導干部的升遷掛鉤。
俗話說“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隨著各地經濟快速發展,與之相反的環境污染嚴重、生態系統惡化等問題也愈見明顯,已逐漸成為制約多地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就如報道中的浙江一樣,繼早之前的PM2.5與各市縣政績掛鉤考核辦法后,再次印發《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指出,從今年起,各設區市的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與領導干部的升遷掛鉤。此消息無疑讓民眾又一次感受到了浙江在營造宜居環境、倒逼產業轉型升級方面的決心,看到了減少霧霾困擾的希望。但同時筆者也心生疑問,這樣的PM2.5與升遷掛鉤就真能成為“美麗愿景”?
首先,PM2.5與升遷掛鉤、與政績掛鉤并非浙江首例。國內其他地區也有相同的做法,然而環保事件、霧霾來襲屢次爆發依然照舊,雖然環保指標能決定職位升降、環保履職能一票否決等。但真正到了頂真逗硬時,在唯GDP論的前提下,可能不乏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事先上傳下達,解一時之困突擊應付的。等等如是,根本沒有將空氣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控、監管能力建設,強化監測數據的質量控制落到實處,也就是說沒有真正按法律法規辦事。因此,雖然有制度化設計,但真正監督權,怎樣獲知地區的環保實情形成空檔,最終形式大于內容,空談一場。
其次,由誰來監測提供數據?如果由當地地方政府自行監測數據,那數據的真實度咋樣?如果每天地方監測的PM2.5數據還需要領導簽字才能公布,那考核工作意義何在?因為誰愿意“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和自己過不去。”如果允許社會組織或個人自行發布監測空氣質量,又不好管理,勢必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不安全因素。為此,需由上級監管部門建立、擴大自己的監測點位,適時引入第三方監測和評價,發揮行政監督和社會監督的雙重作用,或許才能奏效,不至于穿新鞋走老路。
再者,PM2.5與升遷掛鉤雖然不失為為官的“風向標”。試問,GDP這一難邁過的門檻如何降低、如何考核、如何認定?畢竟,“熊掌和魚不可兼得”,很多污染性產業轉型淘汰不可能一蹴而就,人們的消費習慣一時也難以改變,何況空氣污染的邊界也比較模糊。而考核干部更多的時候是將環境空氣質量列入附屬的條件,經濟發展指數的提升才是什么政績考核、職務升遷重要依據,至于環境的保護與百姓的幸福感,往往是“民不告官不究”功大于過。說一千道一萬,還是那句老生常談的話監管不能“缺席”。
一言以蔽之。良好環境是人類生存發展之基,黨的十八大也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更加表明加強環境保護的刻不容緩。為了規避PM2.5與升遷掛鉤成為“美麗愿景”,有“畢其功于一役”的成效,愿各級政府建立一個更加完善的綜合政績評價體系,把有質量、有效益、可持續的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社會和諧進步、生態文明建設等納入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讓考核“指揮棒”的作用彰顯到最大。更愿各級政府、每個企業、每個人的關愛、呵護和堅守從始而終,還藍天和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