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有人稱,2014年為PPP元年。2014年,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積極推廣PPP,隨后發改委、財政部出臺了PPP的指導文件,一些PPP示范項目已經逐漸落地。2015年將開啟的價格改革,意味著一系列公共產品將面臨價格調整,是否會促進PPP,進而保障社會投資,穩住宏觀經濟?近日,城市化委員會投融資委員會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趙全厚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對這些問題進行了重點解析。
趙全厚在采訪中表示,社會資本在進入PPP時有不少的疑慮。適合PPP模式的領域里,有些政府投入是賠本的,社會資本進入后,通過努力經營,可能會虧損得少一些。要想讓社會資本更愿意進入,關鍵在于是否能營造一個寬松的環境,尤其是公共產品的定價是否合理。比如北京地鐵,因為原來價格限定在2元,靠這部分收入很難覆蓋成本,所以社會資本不愿意進入。
趙全厚認為,不僅僅是為了配合投資。即便不是為了保住GDP增速,公共服務價格也需要調整。比如北京每年為公交地鐵補貼的財政資金就是200億元左右,影響政府財政的可持續性。依靠政府主導投資,會形成巨大的債務壓力。因此,在老百姓可承受的范圍內適當提高基本服務的價格,舒緩財政壓力,對財政可持續是具有重要意義的。很多政府運營的公共服務,靠政府財政不斷投資建設和補貼運營是難以持續的。所以,為保障財政的可持續發展,需要對相關價格進行調整。況且,利用PPP模式,也需要科學合理的公共定價機制,給社會資本留存一定的盈利空間。他分析到,紓緩政府債務壓力、防范財政風險是力推PPP的原因之一。但不僅僅如此,按照財政部下發的關于PPP的規范通知里就提到了三個原因:一是信息化和新型城鎮化的融資需要;二是國家治理機制的完善的需要;三,推廣PPP模式是構建現代財政的重要內容。
趙全厚表示,通過私人資本介入,有利于提高這些領域的服務質量,效率會更好,這樣給社會資源更節約、滿意度更高的公共服務。像供水供熱這樣的領域,原來都是政府的地盤,由政府說了算。現在引入PPP模式,引入社會資本,必然需要照顧股權的利益和訴求,進而產生一種產權制約,形成一種合作模式:任何一個決策都是多方討論的結果,也能減少決策的失誤。通過PPP模式來提供公共服務,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既要考慮老百姓對服務質量的滿意程度,又要考慮投資方愿不愿意介入。合作過程中,社會資本指出一些不當的地方,還要改正。這樣,政府就變成一個組織協調者,而不是包辦者。而這對政府而言,將是一個很大的改變。這個過程也需要地方政府達成共識。如果是在財政日子好過的時候,地方政府必然缺少改革的動力,難以形成共識;政府此前形成了一些不好的習慣,即在經濟好轉的時候,就希望自己上馬;經濟形勢不好的狀況下,才想到把項目交給民間資本。宏觀經濟是有波動的,如果政府的政策隨著經濟周期(三年或五年)來回地搖擺,沒法使社會資本形成穩定的預期,怎么樣保障地方政府守住合同文本、堅持合作精神,這也是民間資本顧慮的一個原因。但越是在經濟困難、財政困難的時候,越容易達成共識,越容易進行改革。因此,要抓住當下的時機,制定較為長遠的戰略性考量,為通過PPP模式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目標而形成共識,并通過立法來保障PPP機制的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