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工作但想回家置業的購房者,常常因公積金不可異地使用而煩惱。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武漢、長沙、南昌、合肥四市已聯合簽署協議,從2015年1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將可以異地使用和轉移接續。職工在繳存地繳存、在戶籍地購買自住住房,可向戶籍地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據悉,武漢、長沙、南昌、合肥四個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會議近日在武漢召開,并簽署了《住房公積金異地使用合作協議》。協議規定,異地購房貸款執行貸款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職工異地購房可提取公積金,職工及配偶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異地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用于購買戶籍地首套自住住房或償還商業住房貸款。
武漢公積金中心負責人表示,這項政策主要支持職工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和改善性住房,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手續。未來還將考慮將四個省的地級市全部納入進來,實現覆蓋四省的公積金異地互認、轉移、貸款及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