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12月2日,在第一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國土資源部在山東省淄博市舉行了以“弘揚法治精神 建設法治國土”為主題的“12·4”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主題活動。城市化委員會副主任、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副部長胡存智在出席活動時表示,國土資源部將利用一個月時間,以“弘揚法治精神 建設法治國土”為主題集中宣傳解讀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開展國土資源普法宣傳和法治教育系列活動。山東省副省長趙潤田出席活動。
胡存智表示,在新的歷史時期,落實國土資源管理新定位尤其需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國土資源部將按照“弘揚法治精神 建設法治國土”的目標,以法治思維構建國土資源管理機制,將法治原則貫穿國土資源管理全局,用法治工作統領國土資源管理工作。
就建設法治國土,胡存智提出四點要求。一是必須加強和改進對國土資源法治建設的領導。國土資源系統各級黨委(黨組)要加強對法治國土建設的統一部署;盡快把法治建設成效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建立各級黨委(黨組)法律學習制度;建設高素質的法治工作隊伍。二是必須全面落實國土資源依法行政各項制度。嚴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國土資源權力清單制度;完善國土資源行政執法程序;健全國土資源重要部門和重要崗位權力制約機制;全面推進國土資源政務公開。三是必須運用法治思維引領國土資源重大改革。農村土地管理制度、自然資源管理制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和行政審批制度等四大領域重大改革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要按照法治方式推進,做到于法有據,確需突破法律規定的獲得授權方可實施;正確處理改革與法治的關系;通過改革加快推動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實現法治與改革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四是必須營造保護和合理利用資源的法治氛圍。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深入開展資源國情教育和國土資源基本法律知識普及;不斷健全依法維權和糾紛化解機制,完善信訪、調解、仲裁、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互相銜接的糾紛處理制度,暢通群眾利益表達、權利救濟的渠道,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