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18日召開的全國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陳政高提出,全面啟動農村生活垃圾5年專項治理,使全國90%村莊的生活垃圾得到處理,基本扭轉農村環境臟亂差的局面,并形成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長效機制。
僅有37%的行政村對生活垃圾進行了處理
“現在的農村很多地方是垃圾圍村,不少農民還生活在到處是垃圾的環境中。他們盼望著環境的改善,盼望著有更好的生活生產條件,這個要求并不高,是起碼的權利,也是基本的民生工程,我們沒有理由不滿足這個要求。”陳政高說。
農村生活垃圾已成為農村環境臟亂差的最突出表現。一方面,隨著城鎮化的加快推進,一些過去只在城市出現的生活垃圾也成為農村垃圾的主要組成部分,不可降解垃圾占比迅速增加。另一方面,垃圾集中露天堆放,導致“垃圾山”惡臭熏天,蚊蠅亂飛。目前,我國農村約有6.5億常住人口,每年產生生活垃圾約1.1億噸,其中有0.7億噸未做任何處理,相當于每年堆出200多座百層“垃圾高樓”。
“據我們初步統計,截至2013年底,全國58.8萬個行政村中,對生活垃圾進行處理的僅有21.8萬個,僅占37%;有14個省還不到30%,有少數省甚至不到10%,可見我們的工作還有差距,未來工作的空間和潛力巨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王寧說。
盡管解決“垃圾圍村”已迫在眉睫,但目前我國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還存在四大問題。一是地方重視程度不夠,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尚未擺上一些地方政府的議事日程,且制度建設、責任分工等相關工作還比較滯后;二是治理方法簡單粗放,分類減量和資源化利用還沒有普遍推行,相關設備設施嚴重不足,70%以上的處理方法比較簡陋,存在“邊處理邊污染”的二次污染現象;三是群眾參與積極性不夠,許多地方是“政府干、農民看”;四是經費匱乏,治理費用未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建設和運行費用的缺口相當大。
近5年財政投入年均增20%,探索引入市場機制
“治理農村生活垃圾的費用,財政是可以承受的,各地政府也有這個能力,”王寧說,“當前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主客觀條件已具備,是一個非常好的機遇期。”
2009年至2013年,各級財政用于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投入逐年增多,平均每年增加20%;對垃圾進行處理的行政村比例年增長5個百分點以上。
“專項治理目標是客觀合理的,也是可以實現的。關鍵要看地方的落實和行動。”王寧說,廣西2011年加力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后,兩年內對生活垃圾進行處理的行政村比例就增加了30個百分點。“欠發達地區可以做到,全國一定也可以做到。”
抓落實,首先要加大資金保障力度,解決“錢從哪兒來”的問題。根據5年專項治理的要求,各級地方政府是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資金的籌措主體,必須將治理費用納入地方政府財政預算,一是保障設施設備建設費用,二是保障運行費用,三是對困難的鄉鎮、村集體和農戶給予補貼,擔負兜底職責。
王寧表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支持地方積極探索引入市場機制,逐步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項目推向市場,通過市場化運作籌措資金,同時也會與有關部門協商,爭取現有專項資金向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傾斜。
抓落實,就得充分調動農村基層干部和農民的積極性,鼓勵村集體出資和農民繳費,以解決村莊保潔費用。廣西河池市宜州市市長周飛介紹,宜州95%的自然村成立了由村民無記名投票選出的黨群理事會。這些理事會成員不拿報酬,負責動員和組織村民參與本村垃圾治理。村莊1651處收集處理設施按村民意愿建設,建成后無一空置。
治理切忌“抄城市”“一刀切”“一陣風”
農村垃圾治理還得有科學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既不能照搬“城里模式”,也不能搞“一刀切”。
目前農村垃圾處理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經濟欠發達、縣域面積大的地方,推行源頭分類減量、適度集中處理模式。
二是經濟發達、縣域面積不大的地方,推行城鄉一體化模式。包括環衛設施、技術和管理模式延伸覆蓋到鎮和村,對農村生活垃圾實行統收統運,集中到縣里進行最終處理。
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環衛中心總工程師劉晶昊表示,選擇農村垃圾轉運模式,需要結合自身特點,綜合考慮當地地域范圍、人口分布、垃圾量、交通情況等因素。模式選擇時應做全面的經濟指標測算,不僅要考慮建設投資,也要考慮運行成本。
“農村地域廣、農戶分散,垃圾收集、運轉的成本高,通過分類可以減量70%左右,可以使運營成本大幅降低。”王寧說,分類減量的關鍵在于簡便易行,村民能接受,不宜照搬照抄城市垃圾的分類方法,搞得太復雜不易推廣。“各地還應注意不能‘一刀切’地推行一個模式,特別是一些縣域面積大、經濟欠發達的縣市,不能超越經濟發展階段,盲目推行全收全運集中處理。”
“各地要嚴格責任落實,形成省、市、縣層層考核的責任機制,定期通報考核結果,并加大責任追究。”陳政高說,“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最怕的是搞運動,咱們一定不能刮一陣風,有始而無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