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7日,正在悉尼舉行中澳外交與戰略對話的外交部長王毅表示,在南海問題上應當做到“四個尊重”。
一是要尊重歷史事實。有關各方圍繞南沙部分島礁的主權爭議是歷史遺留問題,妥善處理這一問題首先應當了解真實的歷史經緯和原本的是非曲直,這樣才能做到客觀和公正。
二是要尊重國際法規。中國從來都是國際法和國際關系準則的堅定維護者和踐行者。無論是解決領土爭議的傳統國際法,還是處理海洋權益的海洋法公約,中國都將繼續履行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三是要尊重當事國之間的直接對話協商。這是國際上處理國家間爭端的通行慣例,既符合國際法的精神,也是《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中的明確規定,已被實踐證明是解決南海爭議最有效和可行的途徑。中方不贊成另搞一套。
四是要尊重中國與東盟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的努力。中國與東盟完全有能力維護好南海的和平穩定與航行自由,我們對域外國家的合理關切表示理解,但同時也希望域外國家在南海問題上發揮建設性作用,幫忙而不是添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