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住建部發布《關于開展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專項督查工作的通知》,決定今9月起陸續在全國開展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專項督查工作,通過督查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住房公積金服務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
公積金去哪兒了
大多數人對于公積金的了解僅限于“公積金可以買房”的程度,對于公積金具體的繳納過程、全國公積金有多少、公積金到底流向何處等問題都并不熟悉。
住建部此次發布的《住建部關于加強和改進住房公積金服務專項督查工作的通知》便是針對各地目前在住房公積金服務方面的突出問題,決定在今年下半年對此開展專項督查工作。我國住房公積金使用率低、大量被閑置的問題一直在飽受詬病。
根據住建部公開數據顯示,自1992年至今,建立住房公積金成立至今已有22個年頭。截止到2014年3月,全國實際繳存公積金職工1.06億人,繳存總額6.47萬億元,繳存余額3.27萬億元。
全國3萬多億元的公積金在“沉睡”,利用率大約只有50%。就在一半的住房公積金都處于“沉睡”狀態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覆蓋面卻在不斷擴大。那么如此大規模的住房公積金該由誰管理,又該如何管理,還尚待完善。
那么,22歲的“公積金”為何遲遲“沉睡不醒”呢?
貸款額度過低是主要原因之一。雖然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設定不同的貸款額度,但相比房價,貸款額度仍顯偏低。據了解,絕大多數購房者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后,還要申請商業貸款的組合貸,而組合貸的辦理也非常耗時,因此,開發商賣房后要等上半年或者更長時間才能拿到錢。對于如此長的回款周期,開發商顯然不愿接受公積金貸款。
覆蓋面不廣是另一原因。“公積金管理比較突出的問題之一是對于低收入人群的扶持不夠,能買得起房的人才能貸款或提取。”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趙路興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畢竟能買得起房的人還是少數,雖然有些地方探索公積金可用于租房,但手續繁瑣,真正享受此項服務的人群占比并不高。
除此之外,由于缺乏垂直監管和統一調配,城市之間的住房公積金無法相互間調劑使用;另外,住房公積金也很容易被挪用。
也因此,住房公積金領域腐敗頻出,以去年通報的吉林省通化市公積金案為例,公積金中心原主任車世剛及部分下屬違法挪用住房公積金高達11億多元。
管理因地制宜
有關部門表示,對于公積金的管理,中央主要是監管,真正行使管理權的還是地方公積金管理部門。
事實上,察看《公積金管理條例》,不難發現,地方對于公積金的管理,目前呈現了較大的靈活性。
今年以來,各地方也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公積金新政,以此激活公積金沉淀資金,提高使用效率。
自7月1日起,武漢市規定,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且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可定期提取公積金。上海市在 8月27日公布的新規中明確,承租保障房可按家庭月房租金額全額提取公積金;提取公積金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工資單等收入證明材料。9月1日起,安徽省住房公積金將開展省內異地貸款,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省內異地購買住房,可以選擇向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或房屋所在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有專家向《東地產財經周刊》表示,地方在制定公積金政策時應突破的方向有四個方面:一是降低使用門檻。二是公積金自由支出,不受次數限制。三是公積金的收益屬于繳納人。四是公積金的提取比例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