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中提出,濟南、青島和其他人口規模超過200萬的城市將率先試點探索完善共有產權、自住住房政策。
以人口凈流入量大的城市、沿海城市及各類開發區、產業園區為重點,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力度。制定出臺住房保障管理辦法,嚴格準入和退出制度,規范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運營和管理。
編制城市住房建設規劃,確定住房建設總量、結構和布局。適度控制濱海地區地產開發規模,引導濱海地產有序發展。實行差別化的住房稅收、信貸政策,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機投資需求。建立房地產市場預警系統,監測房地產市場運行態勢,為房地產市場調控提供依據。推進以土地為基礎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
探索完善共有產權、自住住房政策,支持濟南、青島和其他人口規模超過200萬的城市率先試點。
記者了解到,共有產權房試點始于2007年,江蘇省淮安市首先試點,之后在貴州、上海等地也有推出。試點推出的目的,旨在解決需求最旺盛的中低收入群體和夾心層家庭的住房困難。房價上漲壓力較大,支付能力不足的中低收入家庭,可通過和政府共同擁有房屋產權的方式,減少買房成本。
北京市去年10月公布了自住商品房有關政策,自住房價格低于同區域房價30%,甚至50%。“比如一個人只有100多萬元,200萬元,雖然當地的市場房價需要兩三百萬元,但他也能買房。差的那一部分錢怎么辦,就是實行共有產權,你先買,政府給予支持,你自己先住,如果再上市,首先政府優先收購,或者是根據共有產權比例把政府那部分收益拿走。”北京市相關領導在解釋自住房的共有產權時如此表示。
《規劃》中提出,到2020年,全省包括農業轉移人口及城中村居民共1700萬人市民化,以農業轉移人口和隨遷家屬、城中村和棚戶區人口、大中專學校畢業生為重點,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立健全市民化推進機制,逐步提高人口市民化質量。
經過多年發展,截至目前,山東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已經達到了53.75%,但山東的城鎮化卻與其他省份不同,本地城鎮化特色突出。根據《規劃》,山東省共有1370萬流動人口,其中85%在省內流動,48%在縣內轉移,也就是說,只有205萬人走出了山東,在其他省份生活就業。
記者還了解到,山東省東部發達縣(市)的近域流動比例高達70%以上。流動人口中配偶或子女的隨遷比重明顯高于全國平均水平。設區市市區和縣(市)城區成為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的主體空間。
濟南、青島等城區人口300-500萬的城市應適度保持落戶規模和節奏,科學確定各類人才的落戶條件,建立階梯式落戶通道。建立積分落戶制度,對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合法穩定職業的范圍、年限等作出合理規定,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年限規定不得超過5年。
以擴大農民工社會保障覆蓋面為重點,依法將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鼓勵靈活就業農民工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依法將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允許靈活就業農民工按照當地參保辦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完善醫療救助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納入當地醫療救助范圍。
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具有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對經濟困難、無力購買安置住房的棚戶區居民,可以納入當地住房保障體系統籌解決。安置房分配后,應依法辦理具有完全產權的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