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扶貧移民辦制定的《江西省2014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經省政府同意正式下發。《方案》要求實行陽光操作,全過程接受農民群眾和社會監督。
《方案》確定,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國家下達江西省的15.8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在任務安排上,向贛南等原中央蘇區、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傾斜。江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類型包含住房困難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贛南等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國家重點優撫對象、革命烈士家庭、因災倒損房戶和其他貧困農戶。要將居住在D級危房中且無經濟實力建房的農村特別困難戶優先列為補助對象,重點加大幫扶力度,解決其最基本住房安全問題。
今年共安排江西農村危房改造中央補助資金12.43億元。同時,江西省配套資金將整合農村危房改造、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自然災害倒損農房恢復重建、深山區庫區移民搬遷等資金,由省、縣(市、區)財政共同負擔。《方案》要求農村危房改造資金要實行專款專用,財政部門及時將補助資金撥付到補助對象“一卡通”賬戶。此外,將專門對補助資金的配套落實、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要公開曝光,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