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在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發布會上,河南省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秦省宣布,引入商業保險公司經辦河南省新農合大病保險。
“下一步將是招標,遴選承保的商業保險公司。國內11家符合資質的商業保險保險公司都可以來投標。”河南省衛生計生委農衛處處長王耀平告訴健康界,河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已經下發《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大病醫保方案》”)。
根據秦省的介紹,河南新農合大病保險實行省級統籌,以省為單位籌集、管理、使用大病保險資金;新農合大病保險由新農合基金支付,不再向農民收取費用;而且,2014年度籌資標準分為16元、15元和14元三個檔次,各地不一樣。“經過農合基本醫療報銷,患者自付的費用達到1.5萬元的起付線,就可以走大病保險程序。”
按照《大病醫保方案》,財政部門按季將資金預撥給商業保險機構,年終統一結算。商業保險機構的職能也很明確:“商業保險機構要認真旅行新農合大病保險服務協議”,“及時結算大病保險補償費用,保證大病保險資金數據信息安全。”
而且,河南省對于商業保險機構的盈利也有規定:在保本微利原則下,商業保險機構年度盈利(含運營成本)應控制在在當年新農合大病保險資金的3%以內。
在當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生計生委官員表示,截至2014年5月底,農村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已經覆蓋全國50%以上縣(市、區),山東、天津、吉林、甘肅、青海等已經全省范圍內推開大病保險并實現省級統籌。隨著人口大省河南推開新農合大病醫保,大病醫保商辦在全國再邁進一步。
早在2004年,河南開始探索醫保“管辦分離”,中國人壽就在河南新鄉經辦新農合業務。政府職能部門承擔政策制定、基金籌資、監督管理;中國人壽建立統一的信息平臺,負責基金管理、醫療費用審核和支付等業務。后來,中國人壽這一模式擴展到河南省的洛陽、鄭州等地。
河南省引進商業保險經辦新農合大病保險有上述三地的良好的經驗。與醫保商辦的湛江模式不同的是,河南新鄉、洛陽、鄭州等地探索被北京大學經濟學院保險學系鎖凌燕博士稱之為“委托管理”模式。在這一模式下,政府主管部門負責政策制定、籌資、監管,保險公司更多承擔財務結算和審核的工作,收取固定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