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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央廣網報道,從2002年起,福州開始興建大學城,閩侯縣上街鎮幾乎全部的農地和南嶼鎮部分村莊的土地被征用。分到村民手中的征地補償,平均每畝不足萬元。按照承諾,失地農民家庭的考生報考福州大學城內的高校,都享受降20分錄取的政策。但是今年,對于福建閩侯縣上街鎮的很多農村考生和家長來說,都很不是滋味。因為,他們今年享受不到降20分取的政策了。
該事件暴露出了什么問題?失地農民的權益該如何保障?對此,我們特別邀請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委員、北京理工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胡星斗進行解讀。
我注意到該事件中分到村民手中的征地補償平均每畝不足萬元,這一補償實在是太低。一般情況下,我國一戶農民家庭也就幾畝地,依此計算,農民拿到手的征地補償也就幾萬元,僅僅夠維持村民兩三年的生活。如此廉價的征地補償是對農民的不負責任,也是對弱勢群體的欺負!
村民交出來建大學城的地是他們賴以生活的土地,這些失地的農民怎么生活真是讓我難以想象。盡管我國有相關政策規定,要解決失地農民的生存保障、醫療保障、就業保障、養老保障等,但從目前的現實來看,并不足以真正保障農民的未來,比如國家對農民每月補貼50多元,農民連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更談不上解決長遠的生活、生產發展需要和未來養老保障了。
對于農民而言,失去土地就意味著失去了與土地相伴的社會保障基礎,因為他們無法納入城鎮居民社會保障范圍。特別是在農村醫療保障體系不健全,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障沒有完全落實好的情況下,農民無法享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權利,使得失地農民淪為弱勢群體。
另外,從目前現實出發,我國的高考是相對嚴肅、公正的錄取方式,而且高考加分政策有嚴格的規定,“失地加分”涉嫌違反國家政策。如果地方政府以各種理由出臺種種加分高考,將會讓高考的嚴肅性受到質疑、高考的公正性被侵蝕。
目前我國每年發生群體性沖突事件8萬多起,其中圍繞農村土地征收所引發的沖突占了第一位。我認為解決征地所引發的矛盾可采取土地征收補償市場化。土地征收必須雙方平等談判,按照市場價格進行補償。補償款不能大部分給村集體,應當多數直接打入農民的銀行卡中;農民應當直接與開發商談判,沒有付清補償款不準開工;征地應當征求農民的意見,而不能僅僅是與村集體商談;征地過程應公開、透明、公示、聽證,應讓農民參與土地開發的增值分紅,比如讓農民獲得公路的股份。應當提高征地補償標準,為失去土地的農民上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過去我國對下崗職工、失地農民的補償款非常少,導致他們沒有工作,沒有養老保障,這種以犧牲弱勢群體利益換取政府和部分企業利益的做法很不可取。在我國城市化進程推進的過程中,切實保障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已經刻不容緩。在此,我呼吁國家回過來頭來梳理一下,提高其保障水平,彌補其損失,同時賦予他們應有的權益。(采編:譚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