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8-04 21:08:26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胡勇
由于深圳邊界坐落著的垃圾場危害環境,在深圳、惠州交界處,數萬居民遭受臭氣圍困。據記者調查,設計容納十萬人居住的惠州龍光城社區距離深圳邊界的污染源只有500米左右。已入住的業主們反映,2013年底開始聞到一些臭味,后來臭味加重并伴有化學氣味,晚上尤其濃烈,“半夜都能把人臭醒”。毗鄰龍光城社區的惠州大亞灣第三中學,由于惡臭污染,已經有上百名學生轉學。社區一些兒童還出現喉嚨不舒服、流鼻血現象。
一些工程項目對居民的生活居住環境造成污染或者存在潛在危害,在受到本地居民抗議或者反對的情況下,一些地方政府便采取轉嫁矛盾的做法,將污染項目建在城市邊界地區,使毗鄰地區的居民成為環境污染的受害對象。目前,這種城市規劃建設中以鄰為壑、損人利己的做法屢有發生,折射出一些地方決策者在城市規劃建設中缺乏應有的為官之德和整體觀念,使環境污染問題不但未能解決,而且由于地跨兩市,處理起來更加復雜、更費周折,甚至激化兩個地區公眾之間的矛盾沖突,釀成群體事件。
我們國家在與周邊國家的交往中一再強調堅持以鄰為伴、與鄰為善的原則,同樣,在國內城市規劃建設中也應當堅持這一原則,這是誠信政府建設的題中之義,也是化解社會矛盾的治本之策。當前,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公眾對于環境質量的關注與要求日益提高。如果地方政府無視毗鄰地區公眾利益與感受,刻意將污染引向他方,必然為社會平安與穩定留下隱患。
在城市規劃建設中堅持以鄰為伴、與鄰為善,杜絕以鄰為壑、損人利己,不僅應當從道德輿論方面進行倡導,而且應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體制機制,學會運用法治思維治理城市,善于運用法治方式協調利益。一個工程項目對于空氣、水流、土壤的影響往往超越了人為劃定的行政疆界,因此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絕不能局限于某一個行政區域,而應當打破地域觀念,著眼于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范圍。在城市規劃建設中應當依法建立毗鄰地區政府會商機制,如果工程項目可能對毗鄰地區居民造成損害,相關地方政府就應加強溝通,積極協調,攜手尋求化解矛盾之方、解決問題之道。
全世界已經成為榮辱與共、緊密相連的地球村,毗鄰城市之間更是休戚相關。在城市規劃建設和環境污染治理中,只有牢固樹立同舟共濟的觀念,攜手共進,才能盡早實現藍天白云、山清水秀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