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7-25 16:16:34
來源:荊楚網 作者:何勇
22日中午,一輛公交車停在南京水西門大街迎賓菜場門口,車內彌漫著濃烈的酒味,原來是有乘客將一箱白酒帶上了公交車,而酒可能外漏了。司機賀師傅要求帶酒的女乘客下車,遭到拒絕后,考慮到白酒泄漏可能有危險,他打開車門,疏散了車上乘客,最終,攜帶白酒的女乘客被勸下了公交車。(7月23日《現代快報》)
近幾年來,不少城市相繼發生公交車自燃事件以及公交車縱火案,給人民群眾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財產損失。公安部為此要求加大對此類暴力犯罪的打擊力度,同時要求公交車配備安全員,加強安檢,預防意外事故事故發生,公交車司機也時刻緊繃著安全這根神經。
在這種氛圍之下,公交車司機看見乘客攜帶白酒上公交車,勸其下車,在遭到拒絕后,疏散車上乘客。應當說公交車駕駛員“趕”帶白酒的乘客下車的出發點是好的,主要是出于公共安全考慮,是對乘客負責的表現,值得點贊。畢竟白酒的酒精度比較高,屬于易燃物,尤其是在高溫天氣的當下,一旦白酒泄漏,確實很容易引發自燃事故,公交車司機將攜帶白酒的乘客“趕”下車不是沒有道理,不能說做錯了。
但是,也應當看到,現行法律法規并沒有將白酒列入禁止上公交車的易燃易爆物品之中,在絕大多數城市,乘客可以攜帶白酒乘坐公交車,只有極少數城市自行規定禁止乘客攜帶白酒乘坐公交車。實際上即便是按照乘坐火車的規定,包裝白酒也不在禁止攜帶的易燃易爆物品之列,只要散裝白酒才被禁止攜帶。換句話說,從法律角度講,乘客攜帶白酒乘坐公交車符合規定,公交車司機無權將攜帶白酒的乘客“趕”下車,公交車司機將攜帶白酒的乘客“趕”下車其實有點神經過敏,給人草木皆兵的感覺。
另一方面,從生活角度說,大多數民眾購買了成箱的包裝白酒后,都得通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帶回家,不可能擰著一大箱白酒步行回家。如果禁止乘客攜帶白酒乘坐公交車,可能導致乘客連白酒都沒法買,買了帶不回家。
筆者以為,乘客究竟能不能攜帶白酒,或者能攜帶什么樣的白酒,不能光靠公交車司機用肉眼看、用鼻子聞和憑感覺決定,不能由公交車司機個人說了算,而應由法律說了算,應當以立法形式出臺具體的規定。如此既給公交車司機提供一個更好的操作手冊,也方便其他乘客相互監督,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