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6日,浙江杭州“限牌令”落地,杭州本市行政區內小客車實行增量配額指標管理,增量指標須通過搖號或競價方式。6月份,李某以77300元價格從杭州鄰縣德清當地法院司法拍賣所得一輛浙A牌照小客車。不過,杭州市車管所一句“外地法院拍賣車輛的均不能辦理過戶手續”讓李某有車一族的夢想瞬間破滅。
8月份李某的增量指標將要過期;7萬多拍賣所得價款已支付給債權人,無法退款。目前,李某面臨著“車錢兩空”的尷尬。
今年3月26日,浙江杭州“限牌令”落地,杭州本市行政區內小客車實行增量配額指標管理,增量指標須通過搖號或競價方式。數據顯示,5月至7月,連續三個月的個人搖號中簽率分別約為:2.2%、1.5%和1.2%,呈下滑趨勢。這意味著,想要拿到增量配額指標,成有車一族的困難度更大了。
按照相關規定,擁有杭州戶籍的李某有申請增量指標資格,在此基礎上,法院司法拍賣車輛亦不需要增量指標即可辦理過戶上牌。李某原以為自己“突出重圍”,通過法院司法拍賣所得浙A牌照馬自達七座小客車,覺得開上車是板上釘釘的事兒了,未曾想竟然落到“車錢兩空”的境地。
按照《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賣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所有權轉移的,競拍成功后,符合增量指標申請條件的買受人,可以持人民法院和市調控辦分別出具的有關文件,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相關轉移登記手續”。
為此,德清法院承辦法官向杭州車管所工作人員溝通,獲得答復稱,根據上述規定,外地法院拍賣車輛的均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德清法院方面認為,出臺《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目的是為了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實現小客車合理、有序增長,所適用的對象是杭州市全體市民,對符合條件的市民應一視同仁,不能排斥杭州以外法院通過司法拍賣處置浙A車輛。
據了解,德清地處杭州半小時經濟圈,德清城區浙A牌照車輛多,目前德清法院查封的浙A牌照車輛有6輛,均須通過司法拍賣處置,現因不能過戶只能暫綬處置,法院案件執行受到嚴重影響。
并且,隨著杭州汽車限購政策的進一步深入,杭州周邊地區法院及全省其他法院在司法拍賣浙A牌照過程中也會遭遇相同問題。
此外,目前浙江各市普遍規定外地轉入本市的輕型汽油車、兩用燃料車、單一氣體燃料車同時執行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對未達到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外地機動車輛,不予辦理轉入手續。
那么對于本案馬自達七座小客車等執行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準的杭州車輛將面臨拍賣法院所在地和杭州市都無法過戶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