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太原7月16日電(張瓊)14日,山西省發布《關于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通知》,今后,全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指數(CPI)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3%,或全省糧食價格(CPI中糧食價格)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10%,將啟動聯動機制,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聯動機制是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為主要依據,以困難群眾為保障對象建立的價格臨時補貼機制。當居民消費價格持續出現較大幅度上漲、困難群眾生活消費支出明顯增加時,及時啟動聯動機制,向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緩解因價格上漲對困難群眾生活造成的影響。
保障范圍包括: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和農村寄宿制學校寄宿學生、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各市不得縮小補貼范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擴大補貼范圍。
當CPI或者CPI中的糧食價格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達到啟動條件時,全省將統一啟動聯動機制,向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聯動補貼周期為3個月,按月計算,一次性發放補貼;當CPI和CPI中的糧食價格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回落至啟動條件之下時,中止聯動機制,停止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根據有關規定,在符合聯動機制啟動條件下,價格臨時補貼具體標準按月測算,測算依據為各當月統計數字。測算方法為:價格臨時補貼標準=全省城鄉低保標準×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優撫對象、城鎮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貼計算基數為全省城鎮低保月平均標準;農村低保對象和農村寄宿制學校寄宿學生補貼計算基數為全省農村低保月平均標準。當實際測算補貼標準優撫對象、城鎮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月補貼額低于30元,農村低保對象和農村寄宿制學校寄宿學生月補貼額低于20元時,分別按每月30元、20元標準發放。實際測算補貼標準,高于上述底線時,按實際測算標準發放。
聯動機制啟動后,按隸屬關系,同級財政按聯動周期核撥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學生食堂補貼。月補貼標準按照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價格臨時補貼標準的三分之一掌握,補貼計算基數為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在校生。測算方法為: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學生食堂補貼總額=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價格臨時補貼標準×1/3×同期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在校學生人數。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學生食堂補貼,一次性直補學生食堂。
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農村寄宿制學校寄宿學生價格臨時補貼所需資金,按現行財政規定分級按比例分擔;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價格臨時補貼、大中專院校和技工學校學生食堂補貼所需資金,按隸屬關系由本級財政全額負擔;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補貼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