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垃圾焚燒項目受挫成為關注的焦點之一。據報道:2013 年全國設市城市生活垃圾清運量1.73 億噸,如果堆在一起,可以堆出500 多座百層高樓。
有統計:北京每天產生的垃圾量,如果用2.5 噸的卡車裝載,能從天安門一直排到河北廊坊;上海每半個月的垃圾量能堆出一座88 層的金茂大廈……與此同時,城市周邊已無垃圾“葬身”之地,而垃圾焚燒項目又屢遭抵制,地方政府面臨巨大的壓力。城市垃圾處理的瓶頸該如何突破?對此,《城市化》特邀清華大學環境學院劉建國副教授支招。
我們每個人每天都會產生垃圾,“不產生就是最好的處理”,所以只能寄希望于少產生垃圾,科學合理地處理垃圾。
垃圾焚燒是我國最優的選擇
垃圾焚燒是現階段我國大城市及經濟發達的中等城市垃圾處理的“無奈”選擇,但也是最優選擇。目前,公眾對它不接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實質上利益問題才是核心問題,污染問題是其次的。老百姓抵制焚燒原因很復雜,政府信息公開不夠、與受影響居民溝通不足、部分企業誠信缺失、政府公信力不足、環保部門監管能力有限、居民和房地產商利益受損、生態補償機制未建立、部分環保組織和個人誤導,媒體過度炒作二惡英問題,都是重要因素。由于其高度復雜性,短時間之內難以解決。
垃圾焚燒的環境影響主要是煙氣對大氣環境的污染,主要包括煙塵、酸性氣體、氮氧化物、重金屬、二惡英等有毒有機物等污染物,其中又以二惡英最為受人關注。現代化垃圾焚燒的“現代”主要體現在燃燒控制和煙氣凈化上——通過燃燒控制,讓廢物充分燃燒,少產生二惡英等污染物;通過煙氣凈化盡可能將各類污染物去除或截留。應該說現代化垃圾焚燒的環境影響是可控的。
減少個人廚余垃圾的產生
少產生垃圾需要在社會和個人層面上共同努力:社會層面上推行生態設計、簡易包裝、綠色包裝,減少占垃圾較大比例的包裝廢物產生;個人層面上倡導綠色消費,杜絕鋪張浪費,減少占垃圾最大比例的廚余垃圾的產生。社會層面上應堅定不移地推動垃圾分類收集,個人也應養成垃圾源頭分類的良好習慣。考慮到我國各城市均已有較為發達、行之有效的廢品回收系統,而該系統已經較好地實現了“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的目標,我國垃圾分類應主要著眼于提高后續垃圾處理系統效率和二次污染控制水平,而不是不切實際地強調其“減量”甚至“代替處理”的效果。
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和模式
從世界各國垃圾處理發展歷程來看,主要的處理技術無非土地處置(填埋)、熱處理(焚燒)、生物處理(堆肥、厭氧消化)等三類。其各自所占比例以及組合情況取決于各個國家的自然社會經濟條件,如美國、英國國土較為遼闊,自然條件好,人口密度小,填埋場選址相對容易,是發達國家中垃圾處理以填埋為主要方法的國家之一,填埋量占垃圾總處理量的50% 以上;日本、瑞士因經濟發達、國土狹小、人口稠密,生活垃圾90% 以上采用焚燒方式處理;德國、法國等歐盟國家垃圾源頭分類與多元綜合處理已形成成熟體系,大部分廢物在投放時已實現分類,根據其類別和特性運送至回收利用、焚燒和生物處理設施,少量混合垃圾則采用機械生物預處理后分別進入焚燒或填埋設施。我國自然條件差異大,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垃圾處理不可能有統一模式,更應該是選擇適合各地特點的多樣化模式,無論是那個國家的做法,在我國不同區域均應有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