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7-09 14:02:50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苑廣闊
一張登記卡,是否就能終結小販和城管的“游擊戰”?7月2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公布《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見稿)》,提供了這種可能性(《中國青年報》)
城管與商販的,年年演。隨著城市化進程,這個矛盾還會加劇。筆者以為,廣東省正在公開征求意見的《草案》,有望從根本上破解城市管理難題,為終結貓鼠游戲找到一個“一勞永逸”的解決辦法。
《草案》值得如此期待,有如下幾點原因:一是通過立法明確了商販在城市擺攤經營的權利,改變了以往政府模棱兩可的態度,給了始終處于灰色地帶的商販一個出路;二是把以往城市管理過程中摸索積累的經驗法制化、規范化,將城市管理從原來的“人治”往“法治”方向引導。
城管與商販糾纏多年而無解,根本原因在于商販要生存,政府要管理,政府管理得越嚴格,商販生存間就越小,彼此間引發的沖突和矛盾也就越大。通過立法保障商販在城市擺攤的權利,也就等于給了他們生存的權利和在城市謀生、發展的機會,這無疑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所在。當商販在城市獲得了合理生存空間,實際是變原來以“堵”為主的城市管理思路,為現在的疏堵結合。
與此同時,自政府成立了專門的城市管理部門,經過多年工作實踐,不能說城管部門對城市管理沒有科學合理的工作經驗和總結,缺乏的是法律保障。所以,任何先進、科學、合理的城市管理經驗,都以“人治”開始最終又面臨“人治”結局。一個地方的經驗,很難為其他地方借鑒,或者,一個地方先進的管理經驗,隨著城管部門主要領導的變動而人走政息,無法持續。現在有了地方立法的保障,實際上就是把以往積累的先進城市管理經驗法制化、固定化,以后不管誰當了城管局長,都得依法行事,這自然就保障了政策的延續性。
無論如何,廣東對城市商販擺攤給予立法保障,是在城市管理工作上的一種大膽嘗試與有益探索。它也許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陷,需要邊實踐邊完善,但所體現的城市管理思路和方向,卻無疑科學合理,符合城市管理規律,當然也是值得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