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審計長:以審計監督促進經濟質量與效益提升
時間:2014-07-07 23:02:19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崔文苑
日前,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接受了《經濟日報》記者專訪,就審計署近日出臺的《關于切實發揮審計監督作用促進經濟平穩健康運行的若干意見》進行解讀。劉家義認為,審計監督要聚焦政策落實情況,也要關注影響宏觀調控的體制機制性問題,不斷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只有發揮好審計工作“免疫系統”的功能,才能在“三期疊加”階段更好地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數據顯示,審計機關成立30多年來,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直接促進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1.2萬億元,移送違法違紀事項和犯罪案件線索4.2萬件。審計監督在維護財經秩序、促進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正處于“三期疊加”階段,各種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逐步顯現,更加需要審計發揮“免疫系統”功能,加大對經濟運行中風險和隱患的揭示力度,加強對政策落實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近日,審計署出臺《關于切實發揮審計監督作用促進經濟平穩健康運行的若干意見》,要求各級審計機關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抓好貫徹落實。就此,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接受了《經濟日報》記者專訪,詳談如何切實發揮審計監督作用、促進經濟平穩健康運行。
強化宏觀政策落實跟蹤審計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的制度構成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兩者相輔相成。“審計監督要適應這一要求,密切關注財政、貨幣、產業、投資、稅收等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揭示和反映不適應、不銜接、不配套等問題,促進各項政策及時落實和政令暢通。”劉家義表示。
同時,加強對農業、重大水利、鐵路等重點項目的審計,監督好社會保障、扶貧開發、生態環境保護等民生資金的使用。“這些都是國家政策的著力點和資金投向的重點。”劉家義說,要按照工作具體要求突出審計重點,有效發揮投資拉動經濟增長的積極作用。
李克強總理7月2日在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嚴肅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時表示,要促進“脫實向虛”的信貸資金歸位,更多投向實體經濟,有效降低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對此,劉家義表示,將針對國務院下發的金融服務“三農”、支持文化企業發展、保護中小企業等相關意見決定,高度關注財政投入、企業投資、銀行貸款投向,促進各類資金向“三農”、文化、民生、中小企業等領域傾斜。
他進一步表示,審計監督除了聚焦政策落實情況,還要進一步提高宏觀把握和統籌分析能力,關注影響宏觀調控的體制機制性問題,對不合時宜、制約發展、阻礙政策落實的制度規定,要切實予以反映和提出修改完善建議,促進健全宏觀調控體系。
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要通過加強審計監督,積極推進財政資源整合,促進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劉家義說。
首先加強對重要領域專項資金的審計,揭示專項資金多頭管理、多頭分配、交叉重復、撥付鏈條長等問題,推動同類別專項資金整合優化。他進一步表示,“有助于進一步理順中央主管部門在財政資金分配中的權責,健全專項資金分配、使用機制。”
“對各級財政存量資金的審計也是我們的工作重點。”劉家義表示,以增量帶動存量,關注該投未投、該用未用以及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低下問題,切實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引導作用。同時,以存量壯大增量,加強存量資金清理和收入征繳,對確屬沒有指定用途或因政策變化無需繼續執行的存量資金,應全面清理,由地方統籌安排,盡快落實到項目,使沉淀的財政資金盡快發揮效益。
劉家義強調,在關注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的基礎上,還將注重效益性審計。“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不僅要監督規劃布局、資金使用和建設管理。還要綜合分析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促進發揮政府投資對結構調整的引導作用。”劉家義說,只有將問效、問績、問責聯系起來,把規范支出與促進投入有機結合,才能夠有效推動財政資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
揭示經濟運行中的風險隱患
我國經濟發展已進入重要關口,深化改革中可能出現不確定因素,經濟結構調整中也可能有風險和問題。“審計工作應進一步發揮保障和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促進防范和化解風險的作用,當好經濟發展的‘安全員’。”劉家義表示。
關注政府性債務風險,跟蹤檢查存量債務化解情況,密切關注新增債務的舉借、管理和使用情況,防止形成浪費和新的風險隱患。比如連續多年跟蹤審計地方債變化情況,發現債務增長有所放緩,但同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省本級債務借新還舊數額較大、個別地方債務舉借和使用不規范等新情況。
關注金融風險,跟蹤檢查信貸資金投向、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跨境資本流動,嚴肅查處債券市場和資本市場中的利益輸送、非法集資、網絡賭博和詐騙等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關注國有資本投資運營績效,特別是國有權益保護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促進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加大違法違紀問題查處力度
堅持推動發展改革和懲治腐敗“兩手抓”,對審計中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要查深查透查實,把政府使用財政資金的權力關在籠子里。
“緊緊盯住財政資金管理、公共工程建設、銀行貸款發放、土地和礦產資源出讓轉讓、國有資產處置和國有企業投資經營等重點環節,嚴肅查處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以權謀私、權錢交易、貪污受賄等問題。”劉家義說,還將加大與紀檢監察及司法部門的合作力度,懲治權力運行中的貪腐行為。
同時,加強對勤儉節約情況的監督檢查。把各級政府、各個部門及領導干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執行厲行勤儉節約相關要求情況作為審計監督的重點內容。高度關注會議費、招待費、出國費和公車購置費等安排使用情況,促進中央相關要求的貫徹落實,不斷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此外,深化對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推動健全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