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曾下發緊急通知明確要求兩者不得掛鉤,如今淪為一紙空文
適齡兒童入學,時常被一紙計生證擋在門外?近日,廣東民聲熱線節目披露廣東省內六成以上地市的學校,接收適齡兒童入學報名時,要求家長必須出示計生證。而廣東省教育廳下發的通知明確要求兩者不得掛鉤,省衛計委在節目播出后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未要求過掛鉤。省級不要求掛鉤但基層執意捆綁,原因何在?省教育廳的通知淪為一紙空文?怎樣才能脫鉤?
掛鉤普遍存在入學通知中
家住清遠市清新區的陳小姐,向民聲熱線欄目爆料稱,自己的大女兒今年滿六周歲該上學,打算就讀家附近的公辦小學,因為沒有計生證明,陳小姐連報名表都交不上去。早在去年8月,廣東省教育廳就下發了《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3年秋季開學工作的緊急通知》,明確指出:“各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不能提供其父母計劃生育證件等為由拒絕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為何各地無視省教育廳的通知?欄目組記者撥通清遠市清新區教育局的電話,得到的答復是,“學校按照要求,就是要這么多證明材料,要確定身份的嘛!計生又是法、教育又是法,沒矛盾啊,同時遵守而已。國家有計生法的,教育廳不算什么的!”
入學與計生證掛鉤的現狀,普遍存在于廣東省各地市、區一級新生入學規定和通知中。據記者調查發現,21個地級市中至少還有13個仍然把計生證明作為戶籍新生入學的前置條件,比如湛江、梅州、清遠、陽江、云浮、肇慶等。不少地區,計生證明與入學掛鉤已經寫入地方政府出臺的工作制度。肇慶市端州區端委辦(2012)85號文規定:“小學新生入學時查驗其父母計劃生育證件”。
教育廳廳長表示也很無奈
在清遠市清新區教育局說出“教育廳不算什么的”時,廣東省教育廳廳長羅偉其就坐在節目現場,對此他表示無奈,“按照義務教育法,入學跟計生不應該扯在一起。這個問題不是教育部門就能解決的,我們會聯合計生部門完善相關政策。”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處長方樹生重申:“保障適齡兒童的受教育權,是我們一貫的立場。”
對此,法治廣東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指出,如此掛鉤不是依法行政,“我們履行法律的時候必須依法行政,不能把父母的過錯讓孩子來承擔,這既不能解決計劃生育的問題也剝奪我們孩子受教育的權利。”省教育廳的那一紙通知,在各學校是如何執行的?羅偉其表示通知由省里發,考慮到各地的情況,允許“一市一策”,具體的政策由各市局自己制定。
與近乎成為“空文”的通知不同,《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廣東省計生工作實行兼職委員單位制度,而《廣東省計劃生育委員會兼職委員單位職責》文件中要求省教育廳,對未按規定落實節育措施和計劃外生育未處理的流動人口,要求其子女回常住戶口所在地入托入學,流入地可暫緩辦理借讀手續。
■代表聲音
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
“解綁需國家層面聯手促成”
新快報訊 面對政策與現實的相違背,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連續兩年在全國兩會上提出,建議糾正入學需要提供計生證明的做法。昨日,黃細花接受采訪時再度質疑,“為什么計劃生育法就大過義務教育法?教育部門、學校不能把教育部門做成計劃生育的部門,這種捆綁還包括入學、開公司,然后買房子、入戶、評先進等等都跟計劃生育掛上鉤,這個法律上是沒有的,但是就不知道為什么在下面總是被非常嚴格捆綁在一起。”
如何能解除這種捆綁?黃細花認為,“我覺得還是要從國家層面上提出具體措施來,比如一些地方的計劃生育條例,條例里面的一些條款是不是跟國家的一些法律相抵觸。所以應該從上面加大糾正的力度,各個部門都應該要去推動。”
前不久,廣州的一名職校教師李潤發向全國31個省級衛計委和教育廳寄出62份政府信息公開表,要求公開教育與計生相捆綁的文件,以及制定這些文件的法律依據。李潤發介紹自己的調研結果,大部分省級文件都不支持掛鉤,但基層普遍存在掛鉤,“基層為了實行計劃生育政策,把受教育權給結合起來。有些基層為了工作的方便,把它捆綁起來,可以說是一個威脅和強迫吧。”他呼吁省級部門關注基層的情況,進行系統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