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福州7月4日電(記者 鐘巧花)福建在持續推進的“兩違”治理“百日攻堅”行動中,對新增“兩違”行為實行零容忍,實現零增長。那么,拆出的發展環境、生態環境該如何發揮效益?福建省副省長陳冬3日在全省“兩違”綜合治理“百日攻堅”行動視頻會議上要求,治理“兩違”要統籌好拆用結合的機制。
對此,陳冬提出治理“兩違”要與三個方面相結合。
其一,與土地改造利用相結合。要分門別類利用好“兩違”拆除后騰出的土地,堅持規劃引領,節約集約用地,做到宜耕則耕、宜建則建、宜綠則綠,緩解用地矛盾。對項目一時難以落實的拆后土地,要加強管理,可采取臨時綠化、臨時停車等方式,加快綠化、美化、潔化,防止土地閑置和出現新的違法用地。
其二,與宜居環境建設相結合。要加強與“點線面”攻堅計劃、城鎮“三邊三節點”改造提升、美麗鄉村建設、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等宜居環境建設的結合,加大沿線、沿路、沿江“兩違”綜合治理力度,加強中心城區“兩違”建筑和廣告牌的拆除,通過“拆”來強勢推進宜居環境建設,通過“建”來惠及群眾,分享治理成果,提高城鄉環境的舒適度和宜居度。
其三,與城鄉功能提升相結合。要加強規劃引導,重點實施交通干道、商業街、景觀帶等沿線的違建整治和立面改造提升;在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中,要充分實行分類治理,對于“兩違”建筑相對集中,已形成整體的村居,應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城中村改造等進行統籌規劃,用改革的思路,創新的辦法,依法依規、公正合理地處理好歷史遺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