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7月1日起施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日表示,最近,社會上出現了對條例某些內容的誤讀、誤傳,主要集中在工資待遇和養老保險上。
由于條例事關全國111萬事業單位、3153萬事業編制人員的切身利益,社會高度關注。隨著條例的正式實施,社會上盛傳從7月1日起“事業單位實行合同制”“3000余萬事業編制人員參加社保”等消息。
對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表示,在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是從2003年開始的,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截至目前,絕大多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單位簽訂了聘用合同。條例只是以法規的形式確立了這項制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表示,條例對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社會保險制度也只是作出了原則規定。條例實施并不意味著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