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宇鑫)本市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開發誰保護”的原則,在通過加強排污費征收管理和完善相關環保政策,引導排污企業加強治理、減少排放的基礎上,不斷創新投入機制,加大投入力度。昨日,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介紹,本市財政計劃5年內統籌落實資金478.58億元,專項用于燃煤污染防治、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工業和其他行業污染防治、揚塵污染防治、綜合保障措施等領域,并建立起以“滾動預算”“深度統籌”和“陽光保障”為支撐的大氣污染防治財政投入機制。
根據“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提出的重點任務,市財政局會同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對相關部門提出的資金需求進行梳理和測算,將84項重點任務細化成117個項目,形成了2013年-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財政資金保障方案,計劃5年統籌落實資金478.58億元,專項用于相關領域防治大氣污染。凡是市財政予以支持保障的重點項目,將納入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滾動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2014年,北京市財政統籌安排中央和市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147.17億元,專項用于這些確定領域,共涉及71個具體項目。通過深度統籌,實現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在項目間、單位間、年度間的動態管理和平衡,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效果。
由于行動計劃具有跨年度、跨領域、綜合性強等重要特征,符合戰略性目標導向、前瞻性謀劃配置、周期性統籌平衡等編制滾動預算的基本要求,市財政局確定把大氣污染防治資金保障作為編制三年滾動預算的切入點,組織開展先行試點。通過強化年度內和年度間預算約束,提高財政支出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續性,提高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項目管理的科學性、系統性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