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太原6月24日電(張瓊)為激發高校畢業生創業激情,提高創業能力,推動高校畢業生實現更高質量就業。近日,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發布通知,決定在全省普通高校開展大學生畢業學年創業培訓專項活動。
培訓分為創業意識培訓和創辦企業培訓兩個類型。創業意識培訓的對象,是各高校中有本校全日制注冊學籍且有創業意愿的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創辦企業培訓的對象,原則上從參加過創業意識培訓的學生中篩選;也可將未參加創業意識培訓但具有強烈意愿,具備創業構想和條件的畢業學年大學生列入培訓篩選范圍。
各高校開展創業培訓專項活動,由經批準在本校設立的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具體組織。省屬在并高校的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認定和培訓管理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負責;市屬和省屬并外駐地高校的創業培訓定點機構認定和培訓管理由相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
各高校創業培訓定點機構在畢業學年內(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組織本校大學生完成的創業意識培訓和創辦企業培訓,經結業考核合格者,均可享受財政培訓補貼。每人在畢業學年內只能享受一次同類型的創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創業意識培訓為每人150元,創辦企業培訓為每人500元。創業培訓補貼資金申領支付采取面向高校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形式,申報創業培訓補貼資金時,高校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應按季度向省、市人社廳(局)提交資金申請報告。
省屬在并高校學生的培訓補貼資金由省財政從省級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市屬和省屬并外駐地高校學生的培訓補貼資金由相應市財政從本級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各市財政支付的省屬駐地高校的創業培訓補貼資金,由省財政通過就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進行補助。
創業意識培訓教學以教師課堂講座形式為主,輔以專家現場指導或創業成功者經驗介紹等形式,培訓課程不少于21個課時,培訓人數每班應在90人左右。創辦企業培訓教學采用參與性培訓,以教師授課為主,輔以創業指導幫扶和政策講解、創業成功者經驗介紹、現場考察創辦成功的企業等形式,培訓課程不少于49個課時,培訓人數每班不得超過30人。
各高校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組織實施創業意識或創辦企業培訓,須統一使用由國家創業指導委員會項目辦公室提供大學生版的標準教材;須根據規定的教學課程計劃開展培訓教學活動;參加創辦企業培訓考核合格的學員,將由省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頒發統一的培訓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