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4日電(記者黃小希)記者24日從民政部獲悉,截至6月18日,全國有16個省區市建立了32個“嬰兒安全島”,共接收1400名棄嬰、棄童。
2011年6月,河北省石家莊市社會福利院試點建立了我國第一個“嬰兒安全島”。去年7月,根據石家莊“嬰兒安全島”兩年來的運行和相關調研情況,民政部下發通知,在全國部分地區開展“嬰兒安全島”試點工作。
從目前各地試點情況看,“嬰兒安全島”作為一項在世界許多國家發展得相對成熟的棄嬰救助舉措,在我國卻面臨諸多現實尷尬。小小安全島,折射出完善我國重病殘兒童福利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水土不服”的舶來品面臨諸多現實尷尬
“衢州的‘嬰兒安全島’‘開島’沒幾天,就接收了十幾個孩子。按照這個速度,一年下來我們福利院的孩子可能就超過百人,遠遠超過了實際接收能力。”浙江省衢州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救災處的一位負責人說。
由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提供的資料顯示,試點以來,濟南、廣州等地的“嬰兒安全島”在設立初期接收棄嬰、棄童的數量呈現井噴式增長,逼近或超出服務承受能力。
與此同時,廈門、西安、天津等城市在“建島”初期接收棄嬰、棄童的數量較多,近四個月來接收數量則呈現下降趨勢。常德、貴陽、銅仁、太原等城市的“嬰兒安全島”運行平穩,接收棄嬰、棄童的數量始終保持相對穩定狀態。哈爾濱、牡丹江、綏化等城市兒童福利院接收棄嬰、棄童的數量與開展“嬰兒安全島”試點工作之前相比,沒有明顯差別。
記者還了解到,“嬰兒安全島”接收的棄嬰、棄童普遍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重度病殘患兒比重大,病殘程度高,一些棄嬰生命垂危。
此外,原本為救治1歲以下弱小生命設立的“嬰兒安全島”,實際運行中都接收了1歲以上的非嬰兒童。例如,石家莊“嬰兒安全島”接收的棄童中,年齡最大的已經12歲。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詹成付表示,“嬰兒安全島”試點以來,確實改善了棄嬰被遺棄后的生存環境,提高了棄嬰存活率。但相比于其他國家的“嬰兒安全島”,我國目前開展的試點出現了截然不同的情況。
“一般來說,棄嬰是年齡較小、且找不到生父母及監護人的嬰兒。但我們接收的孩子大部分不是孤兒,多數是有父母的殘疾孩子,并且相當一部分并不是嬰兒。”詹成付說。
調整舉措不讓“安全島”“變味”
設置“嬰兒安全島”的初衷,是避免棄嬰遭遇“二次傷害”,保障其基本生存權。然而,在一些家長看來,這成了政府提供的一項“福利”,錯誤地把“嬰兒安全島”當成用于遺棄嬰兒的地方。
頻頻發生的棄嬰行為,讓福利機構接收的棄嬰數量增多,使得這些機構面臨床位緊張、護理員短缺等嚴峻考驗。救治這些身患疾病的孩子所花費的費用,也讓福利機構壓力不小。
針對“嬰兒安全島”運行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各試點地區不斷改進措施,規范服務,提高處理復雜情況的能力——
在濟南、天津、南京等地,“嬰兒安全島”的開放時間調整為白天開放、晚上關閉,以應對夜間遺棄行為。
西安等地的“嬰兒安全島”安裝了監控攝像頭,并對棄嬰年齡等相關情況進行詢問,嚴格控制進入“安全島”的嬰幼兒的年齡。
還有一些福利機構派出專門人員,聯合公安部門在福利院周邊進行巡查,對遺棄孩子的家長進行及時干預和勸阻,并聯合公安部門對惡意遺棄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詹成付介紹說,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將會同中國兒童福利和收養中心,及時總結各地試點經驗,加強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出臺“安全島”建設、運行、管理標準,為“嬰兒安全島”在全國推廣打下基礎。
完善保障制度讓家庭成為最好的“安全島”
盡管發生了一些惡意遺棄的現象,但對于一些家庭來說,遺棄重病重殘的孩子,也許是迫于無奈。一些福利機構負責人發現,通過對家長進行勸說,告知其相關的保險、救助制度,讓他們了解有的疾病可以被治愈,相當一部分家長還是能夠主動把孩子抱回。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律師韓晶晶認為,從某種程度上說,“嬰兒安全島”只是一個“治標”的辦法。真正發揮“治本”作用的,還在于制度的完善。目前,針對兒童的醫療等保障舉措和保障力度仍存在不足。
據了解,民政部將著力推動建立重度殘疾兒童基本生活補貼和醫療康復補貼制度。浙江、山東等地在建立“嬰兒安全島”的同時,也大力加強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建設,加快政策性文件的出臺步伐,使各類困境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保障,從源頭上抑制棄嬰現象。
在詹成付看來,對于嬰幼兒而言,家庭才是最好的“安全島”,“嬰兒安全島”只是發揮最后的兜底作用,不能“本末倒置”。“我們要通過救助保障制度的完善,讓家庭真正成為孩子健康成長的安全島、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