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人行道禁止停車。然而,在西安,一些人利用手中的職權,不僅非法占用大量的人行道充當停車場收費斂財,甚至還將人行道當成商品私下交易,賺起黑心錢。一個城市的公共資源就這樣淪為他們牟利的工具。(京華時報)
城管打人、城管野蠻執法、城管與商販沖突……在各地關于城管的丑聞頻現的大環境下,西安城管被爆出私自出售人行道牟利,把本就不光彩的城管形象又加黑了一筆。
人行道不能占,是我國交通法律不可逾越的紅線。如今,城市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把車停在哪兒成了很多車主甚至是有關主管部門都撓頭的問題。在這種背景下,西安城管們依然在暗地出售寸土寸金的城市公共資源,利用手中的權力,干著錢權的交易的買賣。此種行為,真是即傷“面子”,又損里子。
城市交通是城市的“面子”,猶如城市的動脈,承擔著城市運輸和人流物流集散的艱巨任務。人行道被占,把行人擠到了車行道上,加重城市擁堵,致使城市陷入交通混亂,這勢必深深傷害城市的“面子”。城管是市容市貌的維護者,為了一己私利,暗地里出售城市公共資源牟取暴利,置百姓的信任和城管形象于不顧,有損執法者這個群體的“里子”。
筆者認為,在事件曝光后,“一回生二回熟”的分隊長必將受到嚴肅處理,西安市城管系統也必將開始大張旗鼓的整改。而這些你方唱罷我登場的轟轟烈烈的整改均是些治標之舉。要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必須在規范制度和制定法律上下功夫,把制度作為牽制他們的利器,把法律作為懲治他們的工具,讓他們不敢也不能向違規犯法的地方伸手。
當下,輿論詬病城管已經是不爭的事實,甚至在很多人心中,一提到城管,想到的都是負面新聞,城管這個名次本身已經被貼上了貶義詞的標簽。而這種標簽已經完全抹殺了城管執法的不易和他們為維護市容市貌所受的累。俗語云“人過留名,雁過留聲。”希望城管珍惜自己的名聲,能正確使用手中的權力,改善百姓心中城管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