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是未來一段時間拉動中國經濟增長的最大動力,甘肅省政府日前下發《甘肅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該《規劃》是指導今后一個時期全省城鎮化發展的宏觀性、戰略性、基礎性規劃。規劃強調以人為本,提出保障隨遷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等一系列舉措。其中,到2020年,全省城鎮常住人口達到1350萬人以上,城鎮化率達到50%以上,有穩定職業住所的可申請落戶蘭州。
現狀:多數縣(市、區)城鎮化率不到30%
資料顯示:2012年全省城鎮常住人口998.8萬人,城鎮化率為38.75%;按戶籍統計,非農業人口742.8萬人,城鎮化率為27.38%。全省城鎮化發展仍存在以下問題:城鎮化水平低,大量農業轉移人口難以融入城市;城鎮體系和布局不盡合理;省內各地發展不平衡,多數縣(市、區)城鎮化率不到30%;城鄉分離和行政區劃分割的體制機制制約著資源要素流動與有效配置。
目標:2020年全省城鎮常住人口達1350萬人
《規劃》提出,加快推進形成以“絲綢之路經濟帶”甘肅段為軸線、以區域性中心城市和城市組團發展為支撐的“一群兩帶多組團”城鎮化布局,一群:依托蘭白和蘭州新區為核心的蘭白都市圈,以定西、臨夏等所轄重點縣城為節點,建設中部城市群;兩帶:指河西走廊城市帶和隴東隴南城市帶;多組團:積極推動酒嘉、張掖、金武、天水、平慶等城市組團發展。
到2020年,全省城鎮常住人口達到1350萬人以上,城鎮化率達到50%以上。
人口:2020年完成350萬農村人口進城
以城鎮產業發展和就業轉移為支撐,著力做好全省目前處于半城鎮化狀態的130萬農村轉移人口及隨遷家屬的落戶工作。引導具有一定技能和商貿經營基礎的搬遷群眾在城鎮集中安置和落戶。允許進城落戶農民按政策規定保留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繼續享受各項惠農政策。鼓勵和支持有一定基礎和穩定就業的外省務工人員在當地落戶。力爭到2020年完成350萬左右農村人口有序轉移。
交通:2020年實現鐵路運輸覆蓋14市州
到2020年,實現鐵路運輸覆蓋全省14個市州,市州政府所在地實現高速公路連接,全省所有鄉鎮和建制村通瀝青(水泥)路;形成以蘭州中川機場為樞紐,覆蓋全省各區域支線機場的民用航空運輸網絡。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2020年實現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95%和水質達標雙目標。
公服:2017年基本完成城市棚戶區改造
采取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等方式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加大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力度,解決好130萬人居住問題。到2017年完成棚戶區改造38.88萬戶約130萬人,基本完成城市棚戶區改造任務。到2020年完成82.7萬戶農村危舊房改造,全面消除全省范圍農村各類危房。
城管:改變“千城一面、萬樓一貌”局面
提高城市規劃水平,改變“千城一面、萬樓一貌”的局面。以構建綠色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消費模式為重點,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發展。加快推進蘭州、金昌、白銀、隴南、敦煌等5個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建設。到2020年,基本實現有效覆蓋城鄉的高速寬帶接入網。
戶籍:有穩定職業住所可申請落戶蘭州
進一步推進蘭州、嘉峪關、金昌等城市戶籍一元化登記制度,全面推行居住證制度。在城區有合法穩定職業且工作達到一定年限、有合法穩定住所,并按照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獲得省、市州表彰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或者高級技工、技師以及其他有突出貢獻的進城務工人員可申請落戶。
土地: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轉讓
落實農村土地確權、土地流轉政策,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試點,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渠道。做好舊城區廠區改造和農村廢舊宅基地整理工作,推進低丘緩坡等未利用土地的開發利用,科學開發利用地上地下空間資源。
社保:實現城鄉社會救助全覆蓋
將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各級政府財政保障范疇,制定和落實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政策。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整合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城鄉社會救助全覆蓋。
行政:縣政府駐地撤鎮改街道辦事處
探索行政區劃管理改革,在有條件的地方推進省直管縣(市)體制改革。對具備行政條件、發展基礎好、帶動作用強的縣有序推進“撤縣建市”、“撤縣建區”,推進具備條件的鄉“撤鄉改鎮”。探索縣政府駐地實行城市管理體制,撤銷鎮級行政建制,改設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