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蘭州5月16日電 (邴永紅 劉玉桃)16日,記者從蘭州市計劃生育協會獲悉,該市“失獨”家庭扶助金一視同仁,不再分農村和城市,女方年滿49周歲的獨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特別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國家特別扶助金為城市每人每月340元,農村170元)。
同時,蘭州市對獨生子女傷殘后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特別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國家特別扶助金為城市每人每月279元,農村150元)。
對于蘭州農村獨生子女、二女結育戶的“兩戶”家庭,提前5年(即年滿55—59周歲的對象)享受獎勵扶助政策,60周歲后對接國家獎勵獎扶政策,除年齡外其他條件均按照國家獎勵扶助規定執行。從2004年開始,蘭州市實施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對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和二女戶夫婦,每人每年給予960元的獎勵扶助金。今年將獎勵扶助對象范圍擴大,提前5年即55周歲開始享受。
自2011年以來,蘭州市、縣區先后制定出臺了利益導向示范區創建工作實施方案,開展了以“成才工程、致富工程、保障工程、健康工程”為重點、39項政策為核心的計劃生育家庭“幸福計劃”。
截至目前,蘭州市創建的八個縣區都在嚴格落實國家、省上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全部增加了新的內容,將各項獎勵標準提高。蘭州市在去年出臺《蘭州市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養老幫扶工作實施意見》基礎上,今年蘭州出臺了《關于提高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標準調整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發放范圍的通知》,進一步加大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力度。
蘭州計生部門表示,預計符合上述條件的獎勵扶助對象有6049人,其中新增對象1152人,特別扶助對象2252人,二女結扎戶獎勵對象154戶,已全部錄入上報。提前5年享受政策約5000多人,目前正在進一步摸底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