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在第一次環評公示的“廣州呼吸中心”項目似乎“志在必得”。環評公示資料明確表示,計劃今年10月開建。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在就此項目的環評報告編制招標時,公開要求“提交的環境評價報告能通過廣州市環保局的審批”。而據了解,該項目的選址位于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如果這樣,該項目與相關法規要求是否有沖突呢?
根據環評公示資料,“廣州呼吸中心”將是一個擁有1200張床位的醫院,將成為國際一流、國內領先的“急性重大呼吸道傳染病救治中心”、“呼吸疾病臨床與基礎相結合的轉化醫學研究中心”等。雖然該項目的業主為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但其建設資金19.66億元全都是來自廣州市財政資金。
環評資料顯示,“廣州呼吸中心”建設項目擬建于廣州市荔灣區大坦沙島橋中路,項目用地面積54485平方米。
查閱大坦沙所在地理位置可以發現,橋中路以南北向縱穿大坦沙島,將島嶼分成東西兩半。整個島嶼以及兩邊的水域大約有四分之三處于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南端部分為準保護區。
雖然選址所在位置是環境非常敏感的位置,但環評公示資料已經公開表示,項目計劃在今年10月開建,2018年建成交付使用。
招標要求能通過審批 市環科院成功中標
早在今年3月21日,“廣州呼吸中心”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服務公開招標時,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發布的標書中已經意識到項目所在位置的敏感程度。因此標書中的總體要求中的第一條為:“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西村二級水資源保護區范圍內,要求投標人自行考察項目現場,對項目所在的廣州市西村水廠、石門水廠、江村水廠飲用水源保護區及相關的評價重點有深刻的認識,對論證本項目的可行性與相關規劃調整的相符性等有較好的基礎。”
按國家環評法的要求,對可能影響環境的建設項目,業主單位需邀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提出經濟和技術上可行的防范措施,使各項指標達到國家標準的要求范圍,并征求公眾意見。環評單位認為項目可行后,將環評報告遞交給廣州市環保局審批,廣州市環保局還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最終根據專家意見綜合考慮,是否給予項目通過。廣州市環保局在審批過程中還將向公眾公示兩次。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的標書中,“環評工作的內容及成果要求”中又明確要求:“提交的環境評價報告能通過廣州市環保局的審批。”
招投標公告發布一個月后,廣州市環保局的下屬事業單位廣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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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呼吸中心”建設項目環評程序及主要工作內容
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主要為:研究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法規、政策、標準及相關規劃等→進行初步工程分析→環境狀況調查→影響因素和評價因子識別→明確評價重點、工作等級、評價范圍和評價標準和保護目標等→深入調查及進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監測→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提出環保措施、給出環境可行性的評價結論→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公告報告書簡本→報告審查→報告批復。
主要工作內容為:分析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因素,調查項目所在地環境質量,預測評價項目對各環境要素及保護目標的影響,收集公眾意見和建議,提出減輕環境污染、保護生態環境的各項措施,分析本項目與相關法律、法規的相符性,與城市規劃的相符性,與土地利用規劃的相符性等,給出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征求公眾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選址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及期限:可通過郵件、傳真、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與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聯系,發回公眾參與調查表或回函、來電。公眾提出意見的期限為環境信息公開后15天以內(5月14日開始公告)。
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地址:廣州市沿江西路151號
●聯系電話:020-83062471;傳真:020-83337845●郵箱:gyjjk2494@ 126.com
●聯系人:張工 環評單位:廣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地址:廣州市天河南一路24號
●聯系電話:020-87592751 傳真:020-87501600 ●聯系郵箱:490190215@ qq.com●聯系人:李工
建設資金19 .66億的“廣州呼吸中心”項目,環評報告尚未編制就要求必須通過廣州市環保局的審批,而中標單位恰好又是廣州市環保局下屬事業單位廣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下稱市環科院),市環科院會利用這層關系幫助業主過關嗎?廣州市環保局會給下屬單位開綠燈嗎?
環評單位 注意到特殊條款,是行業慣例
廣州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負責該項目環評的工程師李女士表示,他們投標完全是根據市場公開信息而進行投標的,他們最終能夠中標也不是他們自己說了算,完全是市場行為,和廣州市環保局完全沒有關系。在投標時也留意到,標書中列明了項目位于水源保護區,以及要求環評報告要通過廣州市環保局審批的要求。
“他們為什么要這么寫,你可能要去問招投標公司了。這在行業內已經是慣例了,經常會有這樣的情況出現。”李女士表示,現在環評報告還沒有開始編制,但在此之前,針對上述問題,他們已經明確向業主單位(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說明,如果因為項目與法律法規要求不相符,因而導致環評報告不能過關,他們將無能為力。同時事先已向業主單位提出了,可能會因為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緣故而無法通過環評。
“我們編制環評報告一定會從自身的專業角度出發,提出我們的觀點以及防范措施。哪些事情要做,哪些可能做不到,我們都會說明。不可能去隱瞞事實,也不會存在不規范行為。”李女士說。
業內人士
標書中的要求就是一種暗示
連續兩日來,南都記者根據標書上公示的聯系電話和聯系人,聯系該項目的招投標公司——— 廣東遠東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廣州的另外一家大型招投標公司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這種情況在行業內確實存在,但也不是每次都是這樣。他表示,標書中出現這樣的條款肯定是業主要求這么寫的,和招投標公司沒有什么關系。
“其實就是業主知道這個項目在環評階段很難通過,所以就在標書中將困難明確寫出來,好比發布英雄榜,能干得成的就來干,干不成的就不要來中標了。這樣一些外地的沒有背景的環評單位就不會來中標了。”該負責人說,其實這也是一種很明顯的暗示。
市環保局
尚未收到環評審批文件
昨天,南都記者就該問題咨詢廣州市環保局,該項目事先是否與廣州市環保局溝通過?在項目規劃時,是否已經通過了規劃環評?如何看待標書中的這種特殊要求等問題。
廣州市環保局表示,按照項目的基本的建設程序,廣州市環保局僅對建設項目的環評文件進行審批。目前,廣州市環保局尚未收到建設單位報批的“廣州呼吸中心”項目環評文件。廣州市環保局對每一個建設項目的環評文件,都堅持按照國家有關規范依法依規進行審批。
業主發聲
醫院方:已跟環保局溝通過并獲同意
知悉項目可能因飲用水源保護區遭遇困難,因此標書要求能通過環保局審批
昨天,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負責采購的張小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之所以要求環評要通過審批,是因為在選址的時候并不清楚大坦沙島處于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我們當初在找地的時候,看到規劃上面的那個位置原來也是規劃了要建醫院的。后來才知道那個地方環境比較敏感,恰好位于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的范圍內,又在范圍的邊邊上。”
張小姐說,他們向廣州市規劃局申請就該地塊進行控制性規劃導則修改時,已經書面向廣州市環保局提供過材料。“廣州市環保局和我們說,不反對我們上規委會,但是給我們提了很多要求。沒有廣州市環保局的同意,我們是不可能上規委會的,規劃也不可能通過審批。”
廣州市規劃局的官方網站上顯示,在去年2月20日,確實就“廣州呼吸中心”地塊(荔灣分區A L 0 20 4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導則修改論證進行了公示。但公示內容因公示期結束而未能顯示。
對于為什么環評報告還未編制,就在標書中明確要求投標單位編制的環評報告要能通過廣州市環保局的審批?是不是發布“英雄榜”希望環評單位能夠幫助通過環評審批?對此張小姐解釋,他們從環評單位以及廣州市環保局了解到,項目在環評階段確實可能會因為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敏感而遇到困難,因此在標書中提出上述要求,是將實際困難擺出來,讓環評單位知道。
對于已經公布的項目開工和竣工的時間,張小姐表示那并不是代表自信,而是代表業主單位希望在這個時間節點能夠順利開工和完成建設。
微觀察
項目或與水源保護區法規沖突
“廣州呼吸中心”項目到底是遇到了什么樣的困難,需要發布“英雄榜”招募一定能通關的環評單位?就這一疑問,希望可以在省市相關法規中找到答案。
根據《廣州市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將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土地、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出租給他人從事直接排放工業廢水或者醫療、生活污水等法律法規禁止的生產經營項目和活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土地、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出租人發現承租人從事直接排放工業廢水或者醫療、生活污水等法律法規禁止的生產經營項目和活動的,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此外,《廣東省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規定,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新建、擴建排放含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含汞、鎘、鉛、砷、鉻等污染物的項目;禁止設置排污口;禁止設置有毒有害物品的儲存罐、倉庫、堆棧等。
此外,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部分行為也是被《廣東省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明確禁止的,如排放、傾倒、堆放、填埋、焚燒醫療廢物等。該條例還規定不得利用碼頭等設施裝卸垃圾和有毒有害物品,運輸劇毒物品的車輛也不得在保護區內通行。由此,擁有1200張病床的“廣州呼吸中心”一旦建成使用,藥品的運輸、醫療廢水和廢棄物的運輸和處理等能否符合要求,將成為關鍵。
但《廣州市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規定》也沒有對保護區內建設醫療機構實施“一票否決”。在第十六條中就有如下表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單位,應當將經處理后符合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的工業廢水、醫療污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網。”
飲用水源保護區 兩水廠已停止供水
在大坦沙島附近,曾經是廣州市西部水源的石門水廠和西村水廠的所在位置,兩個水廠在珠江中取水,經處理后供應廣州城區的西部地區。
但是,由于水源地環境受到嚴重污染,本應達到三類水水質的飲用水水源,常年處于劣五類水的狀況。因此廣州市在亞運前計劃了西江引水工程,并在2010年建成通水,全面置換廣州西北部的石門、西村、江村三大水廠的水源。西部和北部的這三個水廠也隨之關閉,但依然作為戰略后備水源。廣州市在2011年調整飲用水源保護區的范圍時,依然將這幾個水廠的水源地及其周邊水域和陸域列為保護區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