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資源環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制約開始顯現,節約和有效利用資源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以再制造產業為代表的一批資源節約型新興產業應運而生,方興未艾。
所謂再制造產業,是以報廢設備及其零部件的循環使用和反復利用為目的,以報廢產品為毛坯,采用先進再制造成形技術,使報廢設備及其零部件恢復尺寸、形狀和性能,形成再制造產品的一系列技術措施的產業。再制造產品是新產品,產品和零件涉及機床、醫療設備、汽車、辦公家具、飛機和電子產品等許多領域,其成本僅是原型產品的50%左右,節能60%、節材70%以上,產品質量和性能達到甚至超過原型產品。
我國已經整體進入了工業化加速發展期,對資源環境的消耗很大,加快發展再制造產業,能有效提高資源利用率,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這種意義,表現在4個方面,即發展再制造產業能最大限度激活資源潛力,能有效解決廢舊產品報廢帶來的環境和資源浪費問題,能有效緩解就業壓力,有利于“兩型”社會建設。
長株潭城市群作為湖南省經濟最發達的地區,重視發展再制造產業,部分科研單位與企業界已在積極行動,基本掌握了再制造基礎理論和關鍵技術,具備發展再制造產業有利條件:發展再制造產業基礎較好,工程機械多元化市場供求有利于再制造產業發展,“兩型”社會建設為再制造產業發展提供了政策機遇。
立足現實基礎,筆者對長株潭城市群發展再制造產業提出如下思路和建議:
規劃建設再制造工業園。在示范區高起點、高水平規劃建設一批再制造工業園,以低門檻的優惠政策向外招商,著力吸引一批國內外知名企業。將再制造列為工業園外商投資鼓勵目錄,對工業園再制造企業實行稅收減免,對開展再制造關鍵技術研究給予必要的技術研發資金支持。盡快編制實施《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再制造試點方案》,重點支持廢舊汽車、廢舊工程機械再制造發展。
發展再制造產業鏈。在建設長株潭再制造工業園基礎上,發展長株潭再制造產業鏈。一是對報廢產品的回收、拆解及再制造實行“變堵為疏”,建立再制造與制造、回收、拆解相銜接的產業制度,允許有資質的企業從事再制造上下游配套產業的經營。二是加強對再制造產品市場流通的監管。在城市群推行企業認證制度、產品和市場監管制度、技術標準和監管制度、原材料來源管理制度和中介監管制度,規范各類經濟主體在再制造產業鏈的市場行為。三是完善再制造產業鏈政策體系。健全產業政策,嚴格執行行業準入管理制度,完善技術標準和技術監管制度,健全再制造產業鏈的財稅政策,全力推進再制造產業鏈的形成和發展。
規范“兩型”特色再制造法規體系。抓緊研究制定與相關法規規定相銜接的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再制造管理辦法,建立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再制造與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相銜接的制度,健全長株潭發展再制造產業的地方財稅政策體系。一是加快立法,確立再制造的知識產權保護原則。二是出臺《長株潭城市群汽車、工程機械使用和回收再使用條例》,統一有關汽車、工程機械再制造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二手車市場監管,鼓勵汽車再制造廠商在二手車市場批量購買舊車和報廢汽車用于再制造。明確行業分類標準及技術規范,推動各領域再制造業務的順利發展。三是建立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度,促使生產者關注再制造問題。明確制造商、中間商、進口商、銷售商、最終使用者對于產品壽命各階段的責任。鼓勵初始制造使用環境友好型設計、可拆卸設計和可再制造設計,提高產品的模塊化和標準化,從產品設計階段就引入可再制造的理念。
促進長株潭城市群加入國際資源大循環。在再制造工業園的基礎上,盡快建立起“進口廉價的再生資源+進口廉價的二手設備+廉價的勞動力+高技術=耗能最少、質優價廉的出口或內銷產品”的新的開放模式。一是建立財稅補貼制度,鼓勵各類主體參與投資,尤其鼓勵汽車、工程機械和零部件生產企業參與再制造產業。二是采用市場手段和財稅激勵手段鼓勵再制造發展,嚴格實施“污染者付費”制度,確保市場手段成為再制造發展的主要激勵手段,逐步建立包含稅收優惠、征稅政策、收益政策、財政補貼“四位一體”的財稅制度。三是加大研發投入,完善再制造技術創新體系。積極組建長株潭城市群再制造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組織力量開展若干項技術如激光表面改性技術的應用,攻克基礎理論和核心技術難題。鼓勵企業通過引進技術、合作開發、聯合制造等方式掌握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在立足自主研發的基礎上,實現消化吸收再創新。四是建立城市群公共技術平臺,研發產業共性技術。積極開發城市群再制造基礎共性技術和專用技術;加快完善數據共享系統,逐步實現工程技術數據庫的全社會共享;鼓勵行業協會、企業、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再制造技術服務機構,提供公共技術服務,普及再制造技術,提升全行業技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