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i時代報》報道,《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5月起實施。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本市戶籍城鄉居民可參加。根據辦法,每年個人繳費分為500元-3300元12檔,待遇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
適用范圍:
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繳費檔次:
根據辦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個人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500元-33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繳費年限:
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辦法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應當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當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