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海關總署擴大適用“屬地申報、屬地放行”通關模式的企業范圍,由AA類企業擴大至A類企業,適用該通關模式的企業數量將由2948家擴大至33540家。
2013年11月1日起,海關開始對信用級別最高的AA類企業的貨物實行“屬地申報、屬地放行”模式,即進出口企業可以向屬地海關申報,并直接在屬地海關辦理貨物放行手續,內陸企業作為最大受益者不必往返于屬地海關和口岸海關之間辦理海關手續,節省了人力、時間和成本。改革推行以來,在簡化手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和良好的社會效應。適用進口“屬地申報、屬地放行”通關模式的企業的進出口平均通關時間明顯低于全國同類企業進出口平均通關時間,對口岸貨物的分流作用逐漸顯現,有效拉動了內陸海關監管貨運量的上升,受到各地政府和廣大企業的好評與歡迎。
海關總署新聞發言人張廣志表示,海關總署在認真評估的基礎上,認為“屬地申報、屬地放行”通關模式“可復制、可推廣”,確定進一步擴大該通關模式適用范圍,讓更多的進出口企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