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限購令應與房產稅同步推進
時間:2014-05-01 17:21:57
來源:紅網 作者:吳睿鶇
28日晚間,南寧市房管局發文稱: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的若干政策規定》的有關規定,結合《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同城化發展推進方案》精神,從2014年4月25日起,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內的北海、防城港、欽州、玉林、崇左市戶籍居民家庭可參照南寧市戶籍居民家庭政策在南寧市購房。(4月29日新華網)
前些天,相繼傳出了溫州、杭州等多城市在醞釀松綁限購,最后都先后被辟謠。就在28日,天津濱海傳出將實施差別化限購,只要濱海范圍內無房即可在新區購房,但也并沒有正式文件出臺。如今,廣西省南寧政府一紙公文下放,放松限購政策,這標志著政府救市的第一槍已經打響了。
由于這是第一份由官方正式發布的限購調整紅頭文件,所以,特別扎眼,尤其背后的政府意圖,很值得人們去探討與分析。正如有專家所言:“南寧限購政策松綁,更注重的是解除行政枷鎖,釋放該經濟圈內的購買力?!?br />
我國樓市限購政策肇始于2010年4月,當時,國務院出臺《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要求房價上漲過快城市限制家庭購房套數,被業界稱為限購令。目前,限購令已在全國四十多個城市實施。而事實上,“限購令”自一出娘胎,爭議就從未斷過。它不僅違背了市場經濟規律,給人一種稀缺的暗示,而且限制了交易量,卻限制不住居高不下的房價,此外,還存著制度上的“管涌”。譬如,境外婚姻的家庭未在境內民政局登記的,最多可購買3套房。顯然,“限購令”是窮盡一切調控手段下的無奈之舉,不得以而為之。
但取消限購令,至少在目前國情下,也必須有前提條件,那就是,政府既不能再用行政手段作用于房地產市場,也千萬不能再走政府“托市”的老路。換言之,即便現有調控政策調整,也要先設定好一個后續政策,如果后續政策沒有研究好,既有政策絕不能退出。
我覺得,綜合國內房地產調控以及房地市場走勢,替代“限購令”最好路徑是全面推行房產稅。房產稅的實施,既有利于地方政府擺脫土地財政的高度依賴,形成正常穩定的地方財源,也會使調控長期化和常態化,不像“限購令”那樣,只是應急舉措,早晚都會退出。
更為重要的是,用房產稅來當“替代品”,是對購房者個人消費權利的尊重。雖然“限購令”能起到一定抑制房價的功效,但是通過資格設限,來控制購房者需求的數量,顯得不太人性化。而倘若使用房產稅這一“利劍”,則是賦予了購房者的個人選擇權,購房者完全依據自身的情況,去購置合適類型的房產。
顯然,取消取購令與房產稅同步推進,才是正道。倘若在沒有推出房產稅的前提下,就貿然取消限購令,不僅不能讓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也與中央對房地產調控精神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