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除了去專業養老機構,大多數老人都希望離家近點,最好就在自家小區。養老院開進小區,有人叫好有人反對。這不,位于九龍坡區巴國城附近的協信天驕城小區就開了一家托老所,入院老人及家屬雙手贊成,所在樓棟130家住戶卻有122家反對,部分業主甚至因此拒繳物管費。(4月25日《重慶晚報》)
社區養老與傳統家庭養老的不同之處在于,它利用社區所提供的社會化服務,“老人既留在熟悉的環境中,又能得到生活和精神上的照顧。就目前而言相對于家庭養老、機構養老而言,社區養老有著其一定的優越性。托老所就是社區養老的一種形式之一。
家庭養老,許多獨生子女家庭難以兼顧兩個家庭,子女也要生活工作,是一個很大的負擔,機構養老,目前階段政府投入不足,資源有限,加之價格費用高,一時難以滿足養老的需求。唯有社區養老是目前比較實惠實在的養老方式。
從居民反對托老所的理由來看,無非是有異味、易出事、不衛生、不安全這么幾條,實際上就是對這些老人有“嫌棄”的味道,這些理由比較牽強。所列的幾點其實都可以克服。更何況,進社區托老所的老人好多人本身就是小區的業主,如果反對豈不是落個“不孝”之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本應該如此,更何況將來自己也會有老的那么一天。
目前的情形是,入院老人及家屬雙手贊成,社區居戶反對,因為沒有執照,消防等也未達標,有關職能部門下達了取締通知書。不管怎樣,托老所養老的市場在那里,家屬的需求在那里。那么就要正視這一問題,不能簡單叫停或取締。
根據社區養老模式的要求,每個社區要逐步建設各種設施,包括集中居住設施,如老年公寓、托老所、日間照料中心等;同時建設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站、老年人護理院等醫療護理設施,還要在社區內建立老年活動中心、健身中心等文體活動設施;還可以提供入戶陪護、緊急援助、送餐等服務。
根據相關規劃,我國將在“十二五”首先在全國的社區將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起來,為社區里的高齡老人、生活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日間照料服務。盡管社區養老標準不達標,但應該看到存在的必要,即使有問題也應該積極幫助改善,而不是一味拒絕。
搭建“社區養老”平臺,政府可以考慮引入民間資本或海外資本,并在稅費方面給予減免優惠。在這個工作中,政府可以牽頭組織,引入民間組織來做具體的工作,比如小型的民辦養老院與社區結合起來為老年人提供服務等。在社區養老安居工程的選址上更加科學化,配套設施上更加完善,與社區居民盡量和諧相處。老年化社會已然到來,政府部門應該積極抉擇,探索各種有效的養老方式,不能讓居民反對社區養老成為“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