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17日電(記者白靖利、楊麗萍)16日,貴州公安部門宣布:到4月30日,貴州省“貴O”專段號牌將全部停用;同日,武漢市公安局也啟動“鄂O”號牌更換工作,沿用了18年的“鄂O”公安專段號牌,將被“鄂A”普通號牌取代。
至此,據初步統計,全國31個省份中,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22個,5個省份將“O”牌變為公安專用或轉為普通民用號牌,尚未取消或變更的省份還有4個。
全國已有22個省份宣布取消“O”牌
由于群眾對“O”牌泛濫意見紛紛,從10余年前開始,一些省份就開始取消這個號段車牌。早在2003年,黑龍江省就最早取消了“O”牌;2004年,上海全面取消“滬O”車牌。
——22個省份宣布取消“O”牌
截至目前,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省份包括黑龍江、上海、寧夏、北京、重慶、浙江、湖南、陜西、河南、青海、天津、四川、江蘇、安徽、吉林、湖北、貴州、河北、遼寧、江西、海南、西藏等22個。
——4個省份將“O”牌作為公安專段號牌,1省轉為普通民用號牌
截至目前,內蒙古、廣西、新疆、山西依然將“O”牌作為警用公務車牌照。
從2013年10月1日起,甘肅省將“甘O”公安專段號牌變更為普通民用號牌,與其他民用號牌同等對待、同等管理。對公安機關使用“甘O”號牌的車輛,確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警車管理規定的,按規定噴涂為制式警車,換發警車號牌。
——4個省份尚未有明確意見
目前,福建、廣東、云南3個省目前還沒有對“O”牌的處置意見,山東省部分地市取消“O”牌,但部分地市仍在使用。
換“馬甲”,取消特權還是讓特權“潛行”?
一段時間以來,由于“O”牌車享有道路優先通行權等“特殊權力”,因此,最早只限公安車輛專用的“O”牌車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和相關單位爭相超范圍使用,屢受公眾詬病。在各地紛紛取消“O”牌車之后,特權是否隨之取消了呢?
記者梳理發現,雖然一些地方取消了“O”牌,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卻出現了一些變相保留。
——明確號段。在取消“O”牌車之后,一些地方采取明確劃分號段或“尾號識別”的做法,以區分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車輛。如此一來,無論是公眾還是交通管理等相關部門,照樣知道哪些車輛分屬哪些部門、領導,取消“O”牌車的作用無從體現。
此次武漢市公安局將全市公安機關使用“鄂O”公安專段號牌的公務用車換發“鄂A”普通號牌,卻明確了專用的號段。其中,武漢市公安局公務用車號段為“鄂A7xxxW”“鄂A8xxxW”“鄂A9xxxW”。
——混用民用車。盡管一些部門和單位既不使用“O”牌車,也不掛特殊號段,而是將車牌混入民用車牌中,但是特權照用,反而增加了公眾監督的難度。
不少采訪對象表示,過去的公車號牌能認出來,但近幾年新的公車號牌與私車號牌完全沒區別,監督難以下手。記者在西南某市一次采訪中發現,某位政府官員乘坐一輛號碼和車型都很普通的民用車輛出行,但是在經過紅燈時并未停下等候,而是加速通過紅燈,揚長而去。知情人士告訴記者,闖紅燈之后他們都有辦法消除記錄。
“我們平時見到O牌車,就知道是公車。換成了普通民用車牌,公車就可以去任何場所了,包括娛樂場所。將車牌換個馬甲,讓老百姓都不知道哪種是政府車哪種是普通百姓的車,更加不好監督。”一位受訪的北京市民說。
——特殊名單“里應外合”。在一些地方,除了黨政機關領導使用小牌號外,還自制“特殊車牌”,繼續享受特權。而在交警等具體執行部門,則掌握著這些“特權車”的詳細名單,在執法時對這些車“選擇性執法”。
一位工作多年的交警透露,交警上崗前的首要任務就是牢記主要領導車牌號,并在執法過程中予以全方位“配合”,“闖紅燈、占道停放這些基本上都會放過。”
“時間一長,哪些車牌是哪些部門的,連老百姓都知道,更何況執勤的交警呢?”不少接受采訪的市民表示。
“O”牌清零,更需特權思想清零
一些受訪公眾認為,所謂“特權車”問題的實質不在于掛什么樣的車牌,是否取消“O”牌也并不重要,關鍵在于根除車牌背后的特權和特權意識。“如果干部的特權觀念沒有根除,誰敢斷定取消了‘O’牌以后,不會出現新的特權號牌、新的‘霸王車’?”
其實,公車使用什么號牌并不重要。記者了解到,不少地方并未正式取消“O”牌車,但已經采取相應的約束和規范公車的政策,例如給公車貼上統一標識,以便“直接亮明身份,接受社會監督”,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云南省多個地州已全部實行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大部分印有“XXX公務用車”和“嚴禁公車私用”等明顯字樣,公布監督電話;廣州利用科技手段,給全市黨政機關8491臺公車安裝了衛星定位系統和用車人身份識別設備,監控行車軌跡。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作為轉變作風的重要環節,取消“O”牌車正是在轉作風的大背景和大前提下展開的,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作風的徹底轉變需要時間。
基于一些地方公車改革的現實情況,汪玉凱建議將取消“O”牌車納入公務公車管理體系中,只保留執法車和公務公車,同時,將保留的公務用車在全國范圍內統一標識,便于社會監督。
“取消特權牌照只是一個形式,更重要的是取消特權思想。”汪玉凱認為,取消特權思想也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整個社會氛圍的轉變,而克服部分官員心中“公權至上”的理念,不能光靠教育,還應出臺更多、更嚴格的制度予以規范和保障。同時,加強執法監督,才能重建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