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昨日有媒體報道,雖然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改革最終的方案還沒有出爐,但是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需要像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保險這樣一個原則已經確定了。
這個消息能否得到確認?如果“并軌”已成定論,資金來源又將如何解決?
“公務員交養老保險”在大多數地方還是個匪夷所思的事兒,但在深圳,從2010年就已經啟動。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管理處副處長劉靜姝用一句話概括深圳模式:不按最后一個月工資,按照繳費年限發養老金。
“我們現在在事業單位新人這一塊,已經實施了新的養老保障制度,就是社會養老保險加職業年金的一個新型養老保障制度,事業單位新人在基本養老保險和地方補充養老保險這一塊,跟企業員工是完全并軌,實行了統一制度。”劉靜姝說。
對于媒體報道,參與人社部養老保險制度頂層設計的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教授鄭功成明確向中國之聲表示,養老金并軌方案目前仍然處在保密階段,談論其結果為時過早。
盡管如此,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透露,下一步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進行改革將是大概率事件。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也多次在公開場合表示,將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改革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破除養老保險“雙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