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深圳的許倩(化名)是獨生子女,她嫁給了一位離異人士。當她詢問“單獨二孩”政策時,當地計生部門告訴她“不能生兩個孩子”,“因為你丈夫之前生過一個已歸前妻撫養的孩子”。
4月8日,全國各地3800個“再婚單獨”家庭將“關于歸還獨生子女及其家庭二胎生育權”的聯名建議信寄往國務院法制辦、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國家衛計委,呼吁立法層面保障全國再婚單獨家庭的二孩生育權。
建議信提到,多個再婚單獨家庭聯系本地計生部門,詢問本人二孩生育權事宜時,得到的答復普遍是“對再婚家庭的子女計算方法,不考慮撫養權,采用直接累加計算”。
長期關注反歧視領域與計生政策的公益機構廣州平機中心負責人韓呈祥表示,“單獨二孩”政策的出臺與落地,是計生政策改良路上的一個坐標,對國內的計生環境起到一個改善的作用。“但由于再婚單獨家庭的二孩生育權細則沒有出臺,很多地方都是重復計算,是在‘單獨二胎’國策受益人群內部制造分別對待與歧視。一方面侵犯了孩子的權利,另一方面侵犯了個體的生育權。”他認為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單獨子女的生育權和家庭綁定。
在許倩認識的再婚家庭中,還有初婚的獨生女嫁給了再婚男,因為丈夫之前生過兩個孩子,女方就“沒資格”再生孩子的極端案例。
許倩的丈夫有過一個孩子。初婚未久、還未生育過的她“懷第一個孩子時就被計生部門算成是‘二胎’”。而且,按照一環二扎的規定,生完第一個孩子,她“就得去結扎”。
建議信提出:“一、保障全國獨生子女本人皆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權利。二、保障‘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所組成的家庭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權利。三、將以上一與二所訴求的獨生子女及其家庭的生育二孩權利,落實到本省計生條例的修訂之中。”
再婚單獨家庭人士認為,他們的“二孩生育權”缺失,會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比如基數龐大的離異人群會在婚戀問題上受到更多歧視和限制。這還會制造倫理難題,比如導致再婚家庭仇視前孩,讓繼子關系更加脆弱。”來自四川的再婚單獨子女李小云(化名)說。
來自安徽的獨生女姜云(化名)說:“國策明確規定了我的二孩生育權,按當地計生委的說法,竟然成了需要我和丈夫離婚才能享受到的合法權利。這不是制造人倫悲劇嗎?”
除了再婚單獨家庭群體,韓呈祥表示,有相當數量的“未婚媽媽”群體,也處在“政策陽光”范圍之外。
聯名建議的3800個家庭分別來自廣東、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蘇、安徽、湖南、湖北、四川、福建、廣西、遼寧等13個省(區、市)。各省代表,將建議信分別寄往所代表省份的人大常委會及衛計委,呼吁各省“尊重獨生子女及其家庭依法享有的生育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