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單獨二孩”政策于3月27日正式落地實施,經過一周磨合,全省各地基本接受申請辦理,廣州各區進程較快,黃埔、從化等地已經有審批通過并進入公示階段。
明明有獨生子女證,為什么還要另辦證明?再婚家庭的“單獨”能否生二孩?……由于申辦需要確認獨生子女身份,涉及再婚家庭、申請者父母輩婚育等情況,不少人還奔波在“單獨”證明材料的路上。記者梳理各類問題,找到省、市計生部門的相關負責人一一解答。
一問:再婚不適用新政?
答疑:三種情況可再生一個
“再婚家庭,明明一方是獨生,為什么不能生二孩?”很多再婚夫妻不滿,認為自己的家庭里只有一個小孩,成長很孤單,以后撫養老人的壓力也大,所以想根據單獨二胎的政策再生一個,可是卻被居委告知不可以。這也被理解為再婚家庭不適用“單獨二孩”政策。
事實上,“單獨二孩”政策雖然沒有特別針對再婚家庭的規定,不過,根據修訂后的省人口計生條例第十九條,再婚家庭有三種情況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因而不再重復適用新政。
這三種情況為: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養,下同)兩個以內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者離婚協議確定未成年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只有一個子女但該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那么,為什么在上述三種情況下,再婚一方是獨生子女,卻不可以生二胎了呢?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解釋,因為按照獨生子女的界定,獨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養的唯一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也就是說,在上述三種情況下,再婚的獨生子女生下的孩子,已有有血緣關系的兄弟姐妹,本身并不是獨生子女。
此外,再婚父母帶來的孩子會否影響“單獨”身份,也成為政策咨詢的熱點。如A本來是“單獨”,之后父母離婚,父親再婚,繼母帶來一個孩子,母親再婚,與繼父一起撫養其子,那么A的“單獨”身份有沒有受到影響?
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答復,由于A沒有存在血緣關系的兄弟姐妹,因此,不會影響她/他的獨生子女身份。
二問:有獨生證為何要開“單獨”父母方證明?
答疑:相隔時間太久遠 難證明辦證后情況
“別的材料都好辦,唯有‘單獨’方父母要開證明太坑爹!”連續一周的實施過程中,“單獨二孩”的申請者們大吐苦水“證明難開”,不理解為什么已經有了獨生子女證,還要“多此一舉”再辦理父母的單位證明及在戶籍地蓋章。
為什么獨生證不能證明“單獨”?廣州市計生局相關負責人解釋說,獨生證只能證明出生時的狀況,那已經是二三十年前,它無法證明之后其父母有沒有離異、再婚、再育,更別提婚外生育史等狀況。因此可以說,“單獨”最有效的依據,不是獨生子女證,而是最新的婚育情況證明。
到子女可生育二孩時,“單獨”的父母大多數已經退休,甚至離開原籍,為何還要回原單位開證明?對此,該負責人解釋,這是因為現行計生管理的責任劃分不同,“有工作單位者,計生管理由單位負責,無工作單位的社會人員,計生由戶籍地計生部門負責管理”,正是由于單位和街道計生部門各有管理責任,因此有單位的“單獨”父母要先由單位出具證明。
省市計生部門相關負責人都注意到,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存在提交“單獨”證明材料困難的特殊情況,因此,《關于做好全省“單獨二孩”實施工作的通知》下發指出,在辦理“單獨”夫婦再生育審批過程中,對核查獨生子女身份確有困難的,可按照《省人口計生委關于進一步方便群眾辦證的指導意見》規定,依據當事人的承諾辦理,但審批部門應增加相應社會調查并形成書面材料附于審批檔案。
三問:
在女方戶籍地申請 那里不給辦理咋辦?
答疑:
女方戶籍地備案 男方戶籍地辦手續
廣東“單獨二孩”申辦審批流程規定,在女方戶籍所在地領《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請表》,交材料辦理審批,并且單獨家庭夫妻雙方可在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申請生育二孩。可問題是,截至目前,全國并非所有省市(區)落地實施“單獨二孩”政策,如果女方戶籍地并未實施,怎么辦?
自己是獨生子女,但戶籍還在山東的黃女士遇上的正是這樣的難題,老家的父母幫她咨詢,當地的計生部門回復“未實施‘單獨二孩’,不發申請表,也不審批”。
對此,廣東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答復,“單獨”夫妻戶籍不在同一省份,如果女方是獨生子女,可回戶籍所在省份辦理獨生子女證明,同時登記備案,再回廣東男方戶籍所在地領取申請表,辦理再生育二孩手續;如果男方是獨生子女,那女方只需在戶籍所在地登記備案就可以了。
他進一步解釋,之所以不在女方省外戶籍地審批,也要進行登記備案,是防止重復申領再生育指標。
四問:各地證明樣本不一咋辦?
答疑:請看“返工率”較少樣本
在街道計生干部看來,“單獨”家庭生二孩,幾乎是不需要獨生子女光榮證,因為要證明是獨生子女,更需要的是她(他)父母所在的單位或是社區居委會開具的其父母終生只生育了一個孩子的證明。
不過,由于目前廣東乃至全國各地,都沒有嚴格規定獨生子女的父母證明格式,因此帶來了無數折騰。
根據全省各地“單獨”們反饋的情況,“單獨”證明不可簡單寫“只生育一個孩子,是獨生子女”,證明需要包括父母什么時候結婚、什么時候生育、孩子性別、在哪兒領的獨生子女證及號碼是多少等等,也需要表明婚姻是否有變動。綜合各方情況,提供一個可能“返工率”較少的樣本如下:
獨生子女父母婚育情況證明
父親: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母親: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登記結婚,該夫妻婚后只生育一個男(女),姓名: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系獨生子女,于_________領取獨生子女證,證號_______,是所屬以下第____種情況:
(1)該夫妻至今婚姻未變動過,也未曾再生育,未收養。
(2)該夫妻一方_____已死亡,另一方______現獨(再婚),至今未再生育,未收養。
(3)該夫妻于_____年___月___日離異,女(男)______方獨身(再婚)至今未再生育過(抱養),所出證明均負法律責任。
(4)該夫妻已雙亡,姓名______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已死亡,姓名_____在_____年__月___日已死亡。
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計生專干和負責人(簽字) 單位、居(村)委會(公章)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街道、鄉(鎮)計生辦審核意見
單位(蓋計生辦章) 經辦人: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 年___ 月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