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3月27日公開通報5起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查處結果,其中涉及礦產資源違法違規案件兩起。
在安徽省阜陽市太和縣有色金屬循環經濟示范園違法用地案中,園區管委會未經用地批準,租賃村民土地并提供給6家企業使用,涉及違法占地894.43畝(其中耕地312.91畝)。2013年11月,安徽省國土資源廳掛牌督辦此案,暫停太和縣轄區內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批,以及新立礦業權的審批;太和縣政府已經撤銷了關于有色金屬循環經濟示范園的批復,收回違法批準使用的土地821.07畝。安徽省國土資源廳責成太和縣政府向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和阜陽市政府作出檢查;責成太和縣國土資源局向阜陽市國土資源局作出檢查。對違法批地負有直接責任的時任太和縣政協主席陳萬里等5人,涉嫌犯罪已在服刑。太和縣紀檢監察機關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園區管工委書記谷家祥等人黨紀政紀處分。
在貴州省安順市平壩縣大山煤礦越界采礦案中,大山煤礦未經批準擅自越界開采煤炭7.7萬噸,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816.2萬元,還涉及該煤礦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13人死亡。2013年7月,貴州省國土資源廳作出處罰,吊銷該煤礦的采礦許可證。同年11月,貴州省安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礦罪,依法判處平壩縣大山煤礦罰金2448.6萬元。以非法采礦罪、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判處該煤礦投資人常文學有期徒刑9年,并處罰金300萬元;判處該煤礦礦長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50萬元。
此外,國土資源部還通報了山西省運城市萬榮縣違法征地案、貴州省貴陽市金石石材產業園違法用地案、陜西省寶雞市岐山縣政府違法侵占侵害群眾權益案。
據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主要有三種渠道:一是國土資源部門在如報批用地、登記發證等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二是執法監察部門利用衛片遙感發現或巡查發現;三是借助群眾舉報、媒體反映等社會力量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