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提案:優化城鎮化空間布局,推進戶籍改革
民建中央在2月24日舉行的兩會提案新聞通氣會上透露,此次民建中央將向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提交提案40件,內容涉及金融改革、“三農”等六大領域,其中多項提案關注推進新型城鎮化。民建中央認為,目前新型城鎮化過程中仍存在諸多問題。例如,城鎮化結構和區域發展不平衡,城鄉二元話題之下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緩慢,建設資金壓力大,財政和金融風險增大,現行城鎮管理體制制約城鎮化發展。為此,民建中央建議:
第一,優化城鎮化結構和空間布局,大力提升中小城市功能定位。一是在一些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中小城市開展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二是繼續強化城鎮群主體形態,將環渤海、長三角和珠三角打造成為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大都市連綿區,同時,打造中西部城鎮群;三是對于由于自然條件和生產方式制約不宜發展城鎮化的地區,因地制宜、保持特色,使其成為我國城鎮化空間形態的補充。
第二,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以小城市為重點,盡快推行以居住證為載體的城市人口管理制度,統籌解決城市常住人口的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等問題。積極探索城鄉社會保障和跨省市社會保障賬戶的銜接政策,為勞動力流動和人口合理布局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適時制定出臺全國統一的《戶籍法》,使戶籍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
第三,推動落實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管住總量、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差別化利用和管理的原則,推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落到實處。加快和完善農村土地確權登記辦(補)證工作。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程序和機制。
第四,優化財政資金配置,完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一是逐步提高中央財政對義務教育、基本養老等基本公共服務支出的比重;二是合理確定土地出讓收入在不同主體間的分配比例;三是建立多元化資金供給模式;四是推進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提供方式的社會化和市場化。
民盟中央提案:新型城鎮化要讓農民離得開、流得動、呆得下
民盟中央提交的《關于改革城鄉戶籍制度和農村產權制度、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提案》提到,新型城鎮化建設要著力解決農民離得開、流得動、呆得下的問題。這份提案建議建立國民基本公共服務目錄和國家供給保障機制。也就是說,國民基本公共服務要有標準,在積極穩妥地推進戶籍改革的同時,研究制定居民權益清單,對城市流動人口,提出若干國家“規定動作”,重點保障“學有所教、病有所醫、勞有所得”,同時允許各地結合實際增加“自選動作”。
針對今后人口流動速度加快、流動半徑加大、暫留時間加長的必然趨勢,這份提案還建議,應構建統籌組織、協調有力、運轉高效的實有人口管理工作機制體系,以及與實住人口相匹配的中央財政轉移支付機制,以確保流動人口公共服務的落實和質量。
臺盟中央提案:強化節約集約用地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
“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對土地不斷增長的社會需求與土地資源的有限性、土地利用的不可逆轉性之間的矛盾日益凸顯。主要表現有土地城鎮化趨勢明顯、工業用地利用粗放、城鎮地下空間利用不足、違法建設和農村建設用地‘雙擴’現象突出等。”針對這一現象,臺盟以中央委員會名義提交的《關于強化節約集約用地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提案》從六方面建言強化節約集約用地,為新型城鎮化提供更加有力的空間保障、資源支撐和優質服務。
一是深化基本國策認識,建立國土資源管理共同責任機制。二是加強規劃統籌引導,建立適應新型城鎮化的空間格局。三是實施差別化用地政策,突出小城鎮用地保障。四是強化節約集約用地,建設節地型城鎮。五是完善城鎮建設資金籌措機制,努力保障城鎮建設資金需求。六是從土地供應、違法違規用地查處、閑置土地處置三方面,加強節地監管。
臺盟中央認為,“應進一步研究土地出讓年限和方式等問題,探索建立土地‘年租制’、完善土地收益基金制度。完善國土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減少非公益性土地劃撥。加強城鎮存量土地收益征收管理,強化閑置土地清理工作;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防范土地用途改變、企業股權變更等造成的國有土地收益流失。進一步規范土地儲備和融資管理,強化監管和審計,嚴格控制地方政府‘寅吃卯糧’?!?/p>
孫萌環建議:拓展新型城鎮化投融資渠道
全國政協常委、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億達集團董事局主席孫蔭環提交了關于拓展新型城鎮化投融資渠道的提案。孫萌環分析:“隨著經濟增速放緩和政府收入彈性的降低,政府收入增速趨勢性下降有可能成為常態,新型城鎮化投融資面臨的財政環境不容樂觀。而在儲蓄率下降、通脹壓力難消、銀行資本金缺口大的背景下,貨幣金融環境將不如過去寬松?!泵鎸@種局面,孫萌環認為,新型城鎮化蘊藏著巨大的潛在投資需求,如果能夠在融資方面取得新突破,提供安全可靠的中長期資金,這種潛在投資需求就會變成現實需求。
孫萌環建議,首先要創造條件發行市政收益債券,鼓勵地方政府發行市政建設債券,擴大經營性建設項目直接融資規模。在政府支持下,鼓勵社會資本創辦社會發展基金公司,設立高新產業、現代服務業、教育、醫療、養老等經營性領域的產業化投資基金,吸納社會閑散資金。引導其他商業銀行與企業建立信用關系,幫助城鎮開發企業進入相關城鎮化投資領域。最后,還要鼓勵和引導有實力的民營資本積極參與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的改組、改制,民營資本應該成為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營利性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力量。
胡葆森建議:發揮中小城市及小城鎮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引領作用
在城鎮化快速推進的過程中,就大中小城市及小城鎮發展失衡問題日益凸顯,人大代表、河南建業董事長胡葆森建議,突出政府規劃職能,發揮規劃對中小城市及小城鎮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引領作用;放寬市場準入,發揮民間資本在城鎮化建設中的作用;改革用地制度,支持中小城市及小城鎮承接產業轉移;加快財稅體制改革,構建合理的城鎮化成本分擔機制;加快戶籍制度改革,促進人口向中小城市及小城鎮轉移;加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增強中小城市及小城鎮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