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副主任徐憲平在中國發(fā)展高層論壇上表示,將通過建立居民制實現(xiàn)市民化。國家將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掛鉤,穩(wěn)步推進城鎮(zhèn)的義務教育、就業(yè)服務、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務,并使這五大公共服務覆蓋城鎮(zhèn)常住人口。(3月24日《新京報》)
特大城市居住證將與居住年限掛鉤,筆者認為更應將居住證改革從權利平等、機會均等的角度進行設計,消除城鄉(xiāng)差別、體現(xiàn)社會公平,這是實現(xiàn)人的城鎮(zhèn)化的重要保證。
所謂居住證制度,是我國一些城市在借鑒發(fā)達國家“綠卡”制度的基礎上進行的積極嘗試,其目的在于讓滿足取得居住證條件的外地戶籍居民獲得與本地戶籍居民在生活、工作以及獲取公共資源上的同等待遇。其實,在一些推行了居住證制度的城市,居住證的有限福利依然難以滿足人們的基本生活需求。所以,也有人將居住證解讀為“迫使相當一部分難以滿足標準要求的外來人口離開城市”。
的確,現(xiàn)在各地居住證入戶都是有條件的,簡言之,就是你有料城市才肯收留你。如此一來,外來人口中的中低收入群體往往成了“二等公民”。特別是特大城市的流動人員,不僅數量龐大,而且“移民傾向”日趨明顯。這些所謂的“二等公民”,他們在各個領域為城市作貢獻,期待享受公平公正的待遇,在入學、就業(yè)、就醫(yī)等方方面面能得到方便和實惠。
由是觀之,在紛繁復雜的利益面前,居住證改革只可能“是漸進式的”,不能一蹴而就,但相關部門仍須堅定改革的決心。接下來,居住證改革要設法通過推進與戶籍掛鉤的教育、醫(yī)療、社會保障等相關領域的配套改革,實現(xiàn)政府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均等化。須知,單純與居住年限掛鉤是沒有意義的,剝離附加在證件上的各種不公平待遇,比簡單的年限掛鉤更重要。
說到底,居住證改革要看重實質效果。從這個意義上講,不論是居住證還是其他,在外來人口集中的特大城市,公共政策如何為他們提供盡可能公平和完善的服務,這才是最重要的。我們期待,新一輪的居住證改革,能夠讓公眾看到政府公共服務均等化所作出的努力,讓更多的流動人口嘗到甜頭,促使這一“改革紅利”得到最大程度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