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拆遷糾紛頻發,某些安置也難令人安心。作為河南省首個村民高層安置房,安置洛陽市伊濱區諸葛鎮三個合并拆遷村莊的福民一號小區陷入“質量門”。記者調查發現,該小區許多房門靠紙填充,個別樓房墻體內不見水泥,小孩摔跤能碰出坑。
當拆遷戶住進了門板可用手掰斷、墻體“土掉渣”、下雪房漏水的安置房,會是怎樣的心情?這樣的“福民一號”,到底是福民還是禍民?
面對安置房成“豆腐渣”,各方的說辭令人大跌眼鏡。
施工方給出“專業解釋”——“墻體起沙主要是由于工人在施工中添加的‘砂漿寶’太多。”將責任推給工人是無恥的,“節省”水泥的根本目的是建設方千方百計降低造價,根本不顧墻體強度不足的嚴重隱患。監理方則聲稱“當時已經發現問題,并責令建設單位整改了。”所謂的責令就能撇清責任嗎?整改就整出個“墻掉渣”?驗收方的回復更令人愕然——“我們只對驗收的程序進行監督,如果參建各方認為質量合格,就可以。”老王賣瓜自賣自夸,參建單位怎能說自己蓋的房子有問題?全看別人眼色,驗收只是走過場?房子的問題明擺著,外行都能看出大概,內行不是“不懂行”,而是在裝蒜。當施工、監理、驗收三方“穿一條褲子”,“坑爹工程”是如何煉成的,也有了赤裸的解釋。
還有一些疑問有待回答。施工方必然是工程的乙方,那么工程的甲方又是誰?通常來講,乙方是按照甲方給出的預算來蓋房,如果甲方給出的工程造價過低,“價低質次”難以避免。現實中,作為甲方的開發商惡意壓低建筑成本的例子有很多。“福民一號”的投資主體究竟是誰?到底是施工方在用料上以次充好,還是甲方的工程預算本就不足,不可不查。
伊濱區管委會初步確定整改方案,對于回訪中發現的房屋質量問題,在征得群眾同意后,立即入戶更換或維修,力爭4月底前完成。如果說房門、窗戶這些“小病”可以“治愈”的話,那么房子主體結構的“大病”該如何治?2010年,北京曾責令拆除并重建6棟具有嚴重質量問題的保障房。“福民一號”共有49棟18層以上高層樓房,這些房子到底有沒有“主體病”,理當由第三方質檢機構檢測,再給出審慎的處理方案。急吼吼地“力爭4月底前搞定”,是否真是為拆遷戶著想,還是又出于“趕工期”與“盡快平息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