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省社科院發布的《河南社會發展藍皮書(2014)》對河南省新型城鎮化建設給予了特別關注。
統計顯示,2013年,河南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4%左右,而戶籍人口的城鎮化率只有26.6%左右,這意味著有將近1635萬是農民身份的市民,處于半城市化狀態。《藍皮書》認為,新型城鎮化以“人”為核心,是一個涉及制度改革和機制完善的復雜系統工程。穩步提升城鎮化質量,鞏固現有城鎮化成果,亟須推進各項配套體制改革。
《藍皮書》認為,河南省現有的城鎮化配套體制正面臨極大考驗。以戶籍制度改革為例,實現一個農民工的完全市民化,需要投入10萬~20萬元,以1600萬流動人口計算,至少需要投入1.6萬億元。這與我省城市的承受力、經濟發展水平不相適應、難以匹配,也直接導致了各地出臺的相關政策無法達到預定目的。
目前,河南省除鄭州外,中小城市戶籍人口都高于常住人口數量。截至2013年9月,鄭州市區流動人口達340萬,且每年以25%的速度遞增,城市人口密度僅次于廣州,居全國第二位。但由于大城市承受力有限,導致大量涌入城市的農民工并沒有享受到制度安排的實惠。中小城市實際放開了戶口,但對農業人口的吸引力不強。
截至2013年上半年,河南省土地流轉約為2900萬畝,占家庭承包土地經營土地面積的32%。按人均1.5畝計算,參與土地流轉的人口約為1950萬。《藍皮書》認為,農村土地流轉中農民受益難以得到保障,失地農民缺乏相對穩定的就業機會與完善的社會保障,這些都導致現有的土地改革無法完全調動農民的積極性。
《藍皮書》建議,積極穩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依靠經濟協調持續發展打破城鄉戶籍二元體制。實現人口遷出地和遷入地聯動,遷出地的土地在一定年限內保留其收益權和使用權,但納入流轉范圍;城市土地發展指標轉移給遷入地所在城市,并適當增加教育、醫療、廉租房等財政撥款。另外,對于戶籍遷入申請,就業技能較強者優先于較弱者、緊缺人才優先于一般人才。
土地制度改革方面,《藍皮書》提出,農村土地征收要改產值補償為市場價值補償,使農民不僅收益土地作為勞動生產資料價值的一面,同時也能分享到土地進入市場后增值部分的價值。同時,扭轉城鎮建設對新增土地出讓金的依賴,擴大農村和中小城鎮轉移支付的規模和比例,推進存量房的房產稅、遺產稅改革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