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蘭州2月28日電(記者 馮志軍)“經濟建設與生態保護本身就有非常突出的矛盾,一方面要加快經濟發展,另一方面又要保護好生態,如何處理好兩者之間的矛盾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問題”,甘肅省林業廳副廳長樊輝27日向媒體坦言,近年來,甘肅在城鎮現代化建設過程中的確發生過破壞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一些事情。
當日由甘肅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在解答媒體“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不斷加速,建筑項目侵占林地的事件時有發生”這一問題時,樊輝表示,對此,“甘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規定”對林地進行有效保護。
樊輝說,近年甘肅先后下發了《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低丘緩坡溝壑等未利用地綜合開發利用占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甘肅省建設項目使用林地補償標準的通知》等,明確要求和規定在工程建設中,盡量不占用林地,對確需占用的,要依法辦理手續,繳納林地林木補償費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等相關費用。
與此同時,甘肅省林業廳也出臺了一系列文件,對各類工程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占用林地有關問題進行了規范。這些措施有力的保護了森林資源特別是林地資源。
樊輝還對此前有媒體報道稱甘肅個別林場處于“三無”狀態這一問題進行了解釋。他說,甘肅的林場大多數在過去設立主要以采伐營林和提供木材為主。但隨著天保工程和禁伐令的實施,不再進行林木采伐,但未將河西地區一些林場納入天然林禁伐的范圍內,沒有得到國家的補償。這些林場的發展中就出現了一些問題。
“這個問題也引起了國家和甘肅省的高度關注,現在我們正在國家林業局的安排下,實行國有林場的重新界定,將林場劃分為公益性和經營性,正在進行國有林場改革試點。”樊輝說,這個試點全國安排七個省開展,甘肅省慶陽市作為全國七個試點之一,試點取得經驗將在全國全省推廣。由此,個別林場的“萎縮”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