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18日)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介紹,目前環境違法處罰上限為10萬元,3月1日《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正式實施后,對多次環境違法行為將實施加倍處罰,并且上不封頂。
昨天上午,市環境監察總隊來到平谷區北京太和東園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對其燃煤鍋爐房進行突擊檢查。1月份的執法檢查中,該燃煤鍋爐被發現二氧化硫排放濃度達1590毫克/立方米,超標30余倍,且煤渣堆也未完全覆蓋,因此被罰款6萬余元。昨天初步檢查發現,該鍋爐二氧化硫排放仍超標約10倍,或緣于所用煤含硫量過高。此次檢查的處理結果將于近日公布。
3月1日起,已通過市人大決議的《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開始實施。根據該條例,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額度將大幅上漲。“前兩次處罰仍然按最高限10萬元的標準進行,從第三次開始就要加倍為20萬,并逐次翻倍,上不封頂。”監察總隊副總隊長晏向陽介紹,“市民可撥打12369熱線進行舉報,對被舉報的違法事件將件件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