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太原1月1日電(記者王井懷)經過半年多時間的征集意見、逐步完善,《山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于2013年12月底正式通過山西省政府批復并發布實施。其中規定,在一級紅色預警時,采取中小學及幼兒園停課,排污企業限產、停產,車輛單雙號限行等措施。
按照《預案》要求,山西省將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由分管環境保護的副省長任總指揮。指揮部將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分三個級別發出預警。
據悉,省級預案以市級預案為基礎,把大范圍連片重污染天氣作為省級預警和應急的重點。其中規定,三個或三個以上連片設區的市城市預警等級同時達到Ⅲ級及以上級別,但未達到省級Ⅱ級和省級Ⅰ級預警條件,啟動省級Ⅲ級(黃色)預警。三個或三個以上連片設區的市城市預警等級同時達到Ⅱ級及以上級別,但未全部達到Ⅰ級時,啟動省級Ⅱ級(橙色)預警。三個或三個以上連片設區的市城市預警等級同時達到Ⅰ級時,或太原和晉中兩市同時達到Ⅰ級時,啟動省級Ⅰ級(紅色)預警。特殊情況的預警等級由指揮部確定。
《預案》規定,啟動預警的同時啟動相應等級的響應。各等級響應措施均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三大類,明確了各設區的市不同級別應急響應措施應包括的基本內容。
在最高級別紅色預警中,各設區的市除了執行Ⅱ級響應措施外,還會采取更嚴厲的措施,包括建議幼兒園、中小學停課,高等學校調整上課時間或停課;停止審批在重污染天氣期間舉辦的戶外大型活動,已經取得審批的通知其停止;各企事業單位和高校采取休假或彈性工作制;城市建成區內的社會車輛單、雙號限行;對重污染企業實行更嚴厲的限產、限排措施,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停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