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31歲,在武漢洪山區開餐館。由于兒子到了上學年齡,他想讓兒子就近讀梨園小學,但是一家人戶口都在鄂州。李某無奈心生一計,決定蓋假公章。昨天記者從洪山區法院獲悉,他因偽造街道辦事處的公章,被判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被剝奪政治權利一年。(12月24日 武漢晚報)
李某并非第一個為了讓子女就近入學而私刻印章最終被抓的父母。今年8月,山東籍在京務工者韓美麗,因折騰多次都沒能辦齊孩子在京入學的“五證”,于是她想到了辦假證;8月9日交易當天,她被當場抓獲。
基于對異地務工者的同情,這兩位父母的舉動,或許會得到很大一部分人的理解,那這是否就代表他們沒有犯法呢?不,私刻印章必然屬于違法。那他們罪大惡極嗎?也不,因為在異地入學以戶籍為門檻的地方保護態勢下,他們也屬于有份做蛋糕卻難以分到蛋糕的人;而他們此舉,只是想分到屬于自己的那份蛋糕,無奈,選錯了實現路徑。
這和高考地方保護主義其實是一個道理。北大招生時,都會對北京籍本地學生多加照顧,或降低錄取分數線,或增加人數。以2012年為例,北京有7.3萬人參加高考,北京大學給北京的計劃招錄人數為614人;但在有82.5萬人報名參加高考的河南,計劃招錄人數卻降低到了108人,在有55萬人參加高考的山東,人數為72人……因為從貢獻的角度來說,一個北京本地人的吃穿住行都在北京,其創造的社會價值也大多集中在北京,所以他對北大的貢獻,按理說是要多出其他省份的人。
但北大不是北京人的大學,教育也不應有明顯的界線劃分,全國的教育資源理應是全民所有的。在義務教育階段,每個適齡孩子都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權利,理應做到就近入學,而不是戴上歧視的眼罩看待外地人——要外來者辦證入學已是教育歧視的一種。高等教育階段雖說因其不屬于義務教育,需要以智力為標準進行劃分,但智力以外的門檻(降低分數線)就是不公平。
拋開進城農民工是弱勢群體,需要保護,應在其落戶、子女入學方面給予寬松政策不談,像李某這樣的外來者,在當地開餐館,他的價值創造已然為當地做出了貢獻,當地理應接納他、平等對待他,而不是在其子女入學問題上與本地不一致、提高門檻,以至于讓他選擇了走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