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報載,廣州西村能源站項目擱置兩年后再次啟動環評,環評公示稱項目存在發生爆炸的風險,但在最不利條件下發生燃氣泄漏爆炸事故時,臨近的3個小區仍在輕傷半徑范圍之外。
看到“泄漏”、“爆炸”這些字眼,能源站的風險讓人擔憂是自然的事。2011年的首次環評公示,正是因臨近小區,居民認為等于身邊安個“定時炸彈”兼噪音污染而反對。今番新環評稱廠內不設置天然氣儲備罐,僅靠管道在線供應天然氣,大大降低了環境風險,應該說是回應了居民的關切,但對項目“殺傷力”的評估是否能徹底打消公眾的顧慮,仍有待觀察。
環評報告具體稱,當發生最不利的調壓站及管道全管泄漏爆炸時,死亡半徑為40米,重傷半徑為69米,輕傷半徑為118米。距調壓站最近的富力半島小區距離為130米,金廣電大廈距離為136米,距廠區內天然氣管線最近的松鶴園小區距離約為125米。環評據此推論出三個小區都在燃氣泄漏爆炸帶來“輕傷”的范圍之外。
應該肯定,這是“以數字說話”的嚴謹態度。然而,公眾仍難免有疑問:倘若發生燃氣泄漏或爆炸,其后果是否僅僅限于死亡或傷人,是否還有諸如空氣污染乃至疏散封路等影響;而且,事故的發生是否能如定向爆破一般,可以如此“精準”控制破壞力范圍?就算理論上的事故傷害范圍圈定較為準確,但居民小區可能幸免傷及的最小距離僅為7米,最大也就18米,誰能保證沒有人會不小心走過了界?對于本身就存在相當風險性的項目,只用如此“微距離”來計算其破壞力,無疑有點“懸”。
眾多事故早已證明,理論破壞力與實際破壞力往往不是一回事。這也是一些事故帶來眾多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原因。因而,從敬畏人的生命安全、提高安全系數、防患于未然的角度,對能源站的“殺傷力”評估應當盡量高估而不應低估,尤其要充分顧及直接相關居民的疑慮。
誠然,公眾對能源站的風險性或不應過分敏感、草木皆兵,但消除公眾疑慮須基于科學評估、充分論證之上。
再說噪聲污染問題。環評報告建議追加約5000萬元加強噪聲治理,但承認即便是采取了措施,鍋爐排汽噪聲、吹管噪聲等仍然會對周圍1000米范圍內的住宅區產生一定影響。由此看來,近在咫尺、處于聲環境敏感范圍內的幾個小區,仍難免遭受噪聲困擾。
總的來說,搬遷燃煤發電廠,換來清潔能源站,可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大方向上沒錯。但是,是否非要以能源站項目上馬作為發電廠搬遷的前提條件,該不該在臨近居民密集區興建能源站,有沒有另外的可選方案,民意如何得到體現,這些回歸本源的問題是決策者應當謹慎斟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