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無疑吹響了中國繼續深入改革的號角。新華社日前播發公安部負責人專訪,透露出2020年形成按常居地落戶的新戶籍制度,其體現出的以人為本的改革方向值得期待。
中國戶籍制度改革,必然牽涉城鎮化推進建設。而公安部負責人此番透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或就是有別于以往的以城市、以城市戶口福利為核心的城鎮化,而是將改革的“準星”設計和定位于“人”。未來幾年新戶籍制度的實施方向,必然強調“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以及“常住”等圍繞著“人”的最為關鍵判別標準;而或不再以婚嫁入戶、就業單位、學歷收入等,傳統行政化施政理念下,因為地方利益而預設的“城鎮門檻”作為取舍界限。
任何以人為本原則的改革推進,或都必然關系到不同社會成員和群體之間,所謂單個或群體之間的“人”的利益劃分,新戶籍制度的改革推進概莫能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頒布,之所以近60年的戶籍制度改革推行至今,附著在戶口上面的教育、社保、醫療等諸多社會福利及公共政策,已然成為新戶籍制度改革得以施行的最大障礙。也因為如此,未來幾年伴隨戶籍與附著福利的逐步剝離,一方面需要讓戶籍福利的既得利益者確信其利益少受損害,另一方面卻要讓改革中的戶籍制度體現出“新舊一致”的公正公平。能否循序漸進地剔除戶籍背后依附者的服務與權利差別,直面并解決因此而來的某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則是對此項改革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統一、以及服務水平基本均衡的重要檢驗。
正所謂“牽一發而動全身”,相比薄薄戶口本上的登記信息改動之簡單,以人為本的常居地戶籍制度改革,事實上更是關聯城鄉一體化的基礎設施建設、消除“二元結構”弊端的教育醫療等社會公共服務、破解人口增長與就業壓力的發展瓶頸、解析水源大氣等生態資源可持續運用,等多個國家經濟社會建設與發展中體現為了“人”發展、為了“人”的更好發展等重大命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為未來中國戶籍制度改革指明了頂層設計與實現節奏;公安部此番表明“常居地戶籍制度”,則可認為是初步探明戶籍制度改革的實現路徑。而不同領域、不同層級相關職能部門,圍繞新戶籍制度改革如何做到政策同向配套,從而在國家宏觀產業布局的“一盤棋”中,培育、激活眾多中小城鎮的產業支撐與公共服務功能,進而廣泛吸納人口轉移,則是聚焦該項改革得以順利實施的重要看點。
中國人口基數龐大,新戶籍制度改革涉及人口數以億計;加之發達地區、欠發達地區、貧窮落后地區等多種地緣狀況并存。因此,僅僅是推出相對更為符合基本國情的“常居地戶籍制度”,顯然都需要有關注“摸著石頭過河”的耐心期待。而改革之后形成的新戶籍制度,既要滿足不同行政區劃之間的統一通用,又要充分考慮照顧到落地之后的因地制宜,當然還需要在具體的操作實踐中,根據不同的財力、物力支撐,不斷加以修正與完善。
相比對國家釋放出“新戶籍制度”改革而集聚起來的民意興奮,社會民眾或還應該思量,如何更好地發揮“人”的積極主觀能動作用。既要熱情期待、理性支持,在戶籍制度改革中充分履行自主定居的選擇權利,又能冷靜建言、身體力行,為這一關系國家長遠發展和的重大社會改革,貢獻出個人應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