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城市群是一個在人口、經濟、社會、文化和整體結構上具有合理層級體系,在空間邊界、資源配置、產業分工、人文交流等方面具有功能互補和良好協調機制的城市共同體。城市群發展不只是經濟的一體化進程,也包括了政治、文化、社會等方面的內容
2005年,《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要把城市群作為推進城鎮化的主體形態”,標志著城市群發展道路首次進入國家戰略框架。經過《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關于“科學規劃城市群內各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黨的十八大報告關于“科學規劃城市群規模和布局”的深入探索,近日我國首個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把城市群作為主體形態”,預示著我國城鎮化規劃將以城市群為核心全面展開。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的新型城鎮化道路,體現了時代的必要趨勢和根本要求。
“單體式”和“城市群”兩種發展模式
首先,“把城市群作為主體形態”,主要針對的是我國城市發展中日益突出的不均衡和不協調問題。這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城市與城市、城市與鄉村的不均衡問題。中心城市、大城市擴張過快,資源與人才過度集中和低效配置,而中小城市、城鎮和鄉村卻因各種資源嚴重不足而舉步維艱,在局部甚至出現了程度不等的衰落和倒退,所以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二是城市內部的中心城區與其他城區、新城新區與老城區、市區與城鄉結合部的不協調問題。主要是城市建設和發展以GDP為核心,導致了不少城市規模失控、布局混亂、功能失調、承載能力低、大拆大建、管理與服務滯后、歷史文脈慘遭肢解等突出問題,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管理格局,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的主要原因。
這些不均衡和不協調問題,既是當下“城市病”集中爆發及城市出現亞健康的誘因,也是近年來我們城市粗放式發展模式的必然結果。城市化主要有“單體式”和“城市群”兩種發展模式。前者的突出特征是“單打獨斗”、“以鄰為壑”,對外加劇了城市之間的“同質競爭”,對內激化了城市內部的“惡性博弈”,往往造成區域內資源、資金和人才的巨大浪費和低效配置,并直接損害了城市社會應有的公平、正義及人的精神生態。后者的目標是通過建立合理的城市分工和層級體系,解決區域內以“產業同質競爭、項目重復建設、空間批量生產”為特征的“粗放型城市發展模式”,以及城市與鄉村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不斷激化的對立和沖突,促進都市、城市、鄉鎮、農村的協調、均衡和可持續發展。自20世紀60年代以后,“單體式”城市發展模式在西方國家逐漸退出歷史舞臺,城市群成為城市化進程和區域發展的主流趨勢。
“文化型城市群”代表了城市群發展的更高形態
其次,以“文化型城市群”引領新型城鎮化,著力解決我國城市群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和后遺癥。城市群主要有兩種發展方式,一是傳統的主要以經濟、交通和人口作為測評指標的“經濟型城市群”,二是新出現的主要以生態、文化和生活質量作為評判標準的“文化型城市群”。在全球人口爆炸、能源危機、生態環境急劇惡化的當下,“文化型城市群”日益成為全球城市化和區域發展的主流和大趨勢。從世界范圍看,與傳統的區域規劃主要關注人口和經濟不同,“新區域主義”的區域和城市規劃更加綜合、多元,既包括貿易和經濟一體化,也包括環境、社會保障政策、安全、民主和文化等,目標是在深化經濟一體化的基礎上最終達到區域社會、安全和文化的協調發展。從我國城市群的發展歷程看,改革開放以來,城市群率先在東部地區崛起,以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為代表,我國主要走的是一條經濟型城市群發展道路,盡管各城市群的經濟總量、交通基建和人口規模增長很快,但它們的“城市病”也日趨嚴重,不可持續問題日益凸顯。以長三角城市群為例,據上海交通大學城市科學研究院發布的《2013中國城市群發展指數報告》,盡管長三角經濟增長指數在我國城市群中最高,但由于是以犧牲環境質量為代價,所以很難在短期內實現成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的夢想。
我國目前規劃和在建的城市群(經濟區)已在30個左右,預計未來5到10年內,我國城市群將涵蓋全國815個城市中的606個,人口和經濟規模分別占到城市總人口和GDP的82%和92%,科學規劃和設計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型城市群發展道路,不僅必要而且迫在眉睫。
理想的城市群是一個在人口、經濟、社會、文化和整體結構上具有合理層級體系,在空間邊界、資源配置、產業分工、人文交流等方面具有功能互補和良好協調機制的城市共同體。城市群發展不只是經濟的一體化進程,也包括了政治、文化、社會等方面的內容。一個時期以來,由于把區域發展簡化為經濟發展一體化,所以我國城市群與西方的最大差距不在GDP、城市空間與人口規模,而主要是在文化軟實力上。
城市的本質是文化,“文化型城市群”代表了城市群發展的更高形態。就此而言,依托我國的新型城鎮化和文化強國兩大國家戰略,將“文化型城市群”作為落實“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的頂層設計和核心框架,大力培育經濟、社會、文化、環境的協調關系和協同發展機制,有助于從根本上解決城鎮化中的深層次問題和綜合性矛盾,最大限度地減少成本,并在不斷探索中走出一條經濟、社會、文化與環境協調發展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