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給新型城鎮化指明了方向。新型城鎮化將走以人為核心的道路。人口主要流向應是中小城市,尤其是一線城市之外的次級城市、次區域。以中小城市為抓手推進人的城鎮化條件更為成熟,著力發展中小城市將成為下一階段政策重點,中小城市成長和壯大將重塑城市體系、給新型城鎮化的推進奠定堅實根基。
新型城鎮化強調要以人為核心。一是過去一段時期土地城鎮化速度快于人的城鎮化的模式不可持續。二是在人口紅利下降背景下,要通過城鎮化給城市提供更為穩定和高質量的勞動力。由于特大城市集中更多優質教育和醫療等資源、擁有更多就業機會,對人口吸引力更強,但其無限制擴張必然會引發環境污染、房價過快上漲等問題,因此,有必要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中小城市擁有更強的承載潛力,尤其是規模僅次于一線城市的二線城市,擁有吸納更多人口的產業支撐、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能力,其城市規模和人口容量存在進一步擴張空間。
下一階段,“兩橫三縱”城市化戰略格局要一張藍圖干到底。要在中西部和東北有條件的地區逐步發展形成若干城市群,推動國土空間均衡開發,因此,發展新的城市群和次區域、重構城市體系、優化城鎮化空間布局將成為政策重點,這既要靠規劃引導,更要靠市場力量。在此過程中,要注重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合理分工、功能互補、協同發展,避免拔苗助長和盲目造城現象重演。
首先,應重視以產業轉移帶動人口流動,把大城市部分功能和產業轉移到中小城市,為中小城市承接產業轉移創造條件。比如,在相關硬件設施建設和人才引進方面提供適當的財政扶持。對大城市,應提高勞動密集型產業生產成本,提升其自然外溢動力。對中小城市,在承接產業轉移時應考慮自身要素稟賦特點,應避免盲目招商引資,讓引進的產業能在當地生根、成長。
其次,應重視加大對中小城市投入,提升公共服務水平。中小城市有更低的人口密度、更宜居的自然環境和更小的工作壓力。同大城市相比,中小城市對人口的吸引力主要輸在公共服務上。應改變當前按城市行政級別分配公共資源的模式,公共財政支出按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精神往中小城市傾斜、國家基本建設投資向中小城市傾斜,增強其積聚人口功能。
再次,應重視推進戶籍、財稅、土地等方面改革,突破城鎮化成本約束。由于不同的戶籍附著相應的社會化福利,因而戶籍放開需承擔的成本并不一致。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提出,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業內人士認為,這反映出城市規模越大,城鎮化成本越高。因此,應推進財稅體制改革,通過增加地方稅種、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手段提升地方政府財力;應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宅基地退出機制,盤活農民工持有的農村資產,增加進城資本。從長遠看,只有人口要素自由流動才能使勞動生產率最大化,應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逐步剝離一些附著在戶籍上的社會化福利。
最后,應重視運用市場化手段,避免資源錯配。我國中等城市數量眾多,重點發展哪些城市群,不能靠拍腦袋決定,而應認真研究、科學規劃、嚴謹落實。城鎮化是一個順勢而為、水到渠成的發展過程,政策應因勢利導、實事求是,不能以行政命令方式層層考核,不搞大拆大建,不逼農民進城、上樓,真正做到以人為本,城市建設要考慮引入更多社會資本、激活民間投資。
城鎮化紅利釋放將給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從需求層面看,住房、汽車、城鐵、教育、醫藥、環保、文化娛樂、食品等方面需求將穩定增長。從供給層面看,工業現代化將獲更強大人力資源支持。因而,新型城鎮化對經濟將產生全方位的積極影響,絕不能將其簡單解讀為房地產業又一個春天的到來。從某種意義上說,推進新型城鎮化就是要最大限度地釋放改革紅利。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對方向明、見效快的改革,屬于地方和部門可以授權操作的改革,明年和近期就可以加快推進?!笨梢灶A期,城鎮化紅利已是近在眼前。